昌交运字〔2024〕15号
关于成立昌江区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机构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交规字〔2023]13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昌江区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志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符元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程玺、何猷涛、殷小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江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何猷涛担任,殷小强、杨欢、余成为办公室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查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
2.审定项目工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审定最高限价(采购限额)和中标(成交)结果;
4.监督招投标资格预审及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受理招投标活动投诉,依法查处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
5.将投标人的投标不良行为录入行业信用评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