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交运字〔2024〕9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昌江区交通运输局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对景德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内容,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赣法办发(2024)5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昌江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全面自查,完善自查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一、自查主要问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有欠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内容趋同、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中心组专题学习质量不够高,普遍存在专题学习前未制定学习方案,学习方式单一,时间安排比较随意,学习记录简单等问题。
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有差距。
(二)党委、政府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强化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整体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制度还有欠缺。年终述法与述职考核深度融合还不够。
二、整改意见
一是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领学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和培训。
二是持续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持续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跟踪抓好述法问题整改,强化述法结果运用,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述法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