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方案》的通知
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平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
昌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巩固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和谐的高质量发展形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局以及区扫黑办印发的相关工作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打击整治,深挖摸排一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发现铲除一批背后的利益集团和“保护伞”,深入整治一批行业乱点、风险隐患,建立健全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和完善交通运输领域打击防范黑恶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机制。围绕超限超载、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整治,维护行业业态稳定有序、规范行业新业态发展。
(一)配合做好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整治工作。重点配合市执法支队以及交警部门整治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严重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避检,严厉打击带车“黄牛”等违法行为。
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地区、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巡查频次,切实做好源头治理。
(二)全面整治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行为。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修订规章、治理乱象,改善服务、规范管理”的思路,认真梳理问题和短板,提出防范整治措施。
1.配合做好“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类道路运输监管数据,加强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频繁出入本地的外籍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监管。
2.加强重点营运车辆监管。依托政府监管平台和动态监控第三方平台,定期发布全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统计通报,指导和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3.规范道路客货运输场站经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客货运输资源公平配置,坚决遏制汽车站未经许可营运、垄断客运班线、站外揽客等不法现象。
(三)全面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强揽工程、垄断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围标串标竞标等违法行为。
1.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密切与属地公安部门沟通联络,对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及时报送信息,联合精准打击。
2.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四)全面整治行业监管乱象。重点整治监管行为不公正、不规范,工作人员缺乏服务意识等问题。
1.加大培训力度。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队伍。
2.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经常性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行政监管不规范、工作作风散漫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28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加强对违法违纪举报、执法服务投诉、治理工作建议事项的受理、转办、回访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执法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夯实日常监管,加强线索精准摸排,将行业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治理有机融入到业务管理工作中,降低发生涉黑涉恶问题风险,完善机制,充实力量,确保常态化工作力量不减、人员不撤、措施不松。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治超领导小组、道路货运行业维稳工作机制等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综合运用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在行业突出问题治理中的作用,强化与市局的及时汇报沟通,以及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梳理分类办理问题线索,协调推动各地主管部门及时分类处理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四书一函”,强化整改跟踪问效、督办问责。
(三)加强督导督办。积极开展调研回访,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督办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加强数字化监管,有效推动常态化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整治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群众大会、企业经营者大会、职工大会等,并通过出动宣传车、办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流动宣传和阵地宣传等攻势,广泛张贴行业整治宣传标语,努力营造行业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户户皆知、人人皆晓,发动人民战争,鼓励群众举报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使之无处藏身。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认真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和总结常态化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凝练长效机制,更好的抓好常态化管理;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常态化整治行动期间,重要信息和工作成效要及时报送。联系人:余成,联系电话:0798-838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