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参加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具体办法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船舶运输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水上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核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定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承担交通战备及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指导系统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区交通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指导交通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协调区域内的铁路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股
起草交通运输方面规章草案;研究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行业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拟定交通运输工作措施;指导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督促检查交通运输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全面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中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窗口名称
B05交通窗口。
窗口地址
瓷都大道618号。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7: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除夕下午,正月初一全天,清明,端午,中秋传统节日当天下午除外)。
负责人:杨欢
三、领导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侯志军
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符元君
负责机关党建、机关行政、行业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政务信息、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群团、老干部、社区共建、挂点村帮扶、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邮政管理(客货邮融合)、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市域社会治理、创文创卫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进茂
负责安全监督、应急管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治理、军民融合、公路水路建设与质量监督、农村公路管养、交通战备、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综合规划、工程项目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河湖长制、行业统计、农民工工资。
分管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四)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杨欢
主持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综合运输管理、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双拥、改渡便民、全域公交、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驾培服务、治超、档案等工作。
协助分管副局长做好客货邮融合工作。
(五)七级职员洪涛
协助分管副局长做好群团、社区共建、挂点村帮扶工作。
(六)八级职员何猷涛
协助分管副局长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农村公路管养、交通战备、乡村振兴、公共机构节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铁路沿线治理、昌江航道提升、“平改立”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6号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8338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