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政府和省厅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重点单位场所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要强化“风险就是灾害,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通过专项行动,着力增强行业消防意识、防范化解消防风险,坚决杜绝火灾亡人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重点
排查整治的对象为行业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聚焦致灾要素,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港口码头以及营运车辆、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整治,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火灾防控工作。
2.公路水运工程动火动焊作业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动火审批、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易燃可燃物清理、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专人看护“六落实”。
3.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4.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演练相关记录是否规范。
5.是否建立了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制度是否落实。
6.建筑物管理单位与使用、承包、租赁等单位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是否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7.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等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善、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8.消控室管理是否建立制度,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值班巡视记录是否完备,各类记录填写是否规范,现场管理是否到位。
9.办公场所、停车场、单位食堂有无火灾隐患。
10.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
11.各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与预防措施,并且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13.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电池是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14.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好。
15.燃气使用是否安全规范。
16.加强全市县乡道沿线范围内的森林消防安全排查。
[上级文件]《全市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