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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昌江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江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6号政府大楼1楼)。

邮编:333000;

电话:0798-8387718;

邮箱地址:(124229631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昌江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动态44条;政策法规及解读信息5条;概况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条;政府财政资金信息2条。主要围绕这几点: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全面公开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排查企业、培训负责人情况二是公开全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情况。三是公开辖区内运输企业注销情况、驾培行业投诉情况以及对辖区违规企业的处理情况。四是公开党建工作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及各类政策法规学习情况。五是公开宣传营商环境工作成果,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和完善《昌江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注的议题,以社会需求为指引,以制度和机制为根基,以平台建设为依托,完善信息发布的更新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信息,及时上传单位领导的职责分配和工作重点,并定期对平台的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标准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导致在公开政务信息时,信息的全面性有所欠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问题并纠正,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有序地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1. 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将更多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包括政策文件、决策过程等方面的信息,满足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加大宣传力度和意识提升。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针对性和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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