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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教育职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06326 发布时间: 2022-01-23

——2021年度昌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教督委字[2022]1号)文件要求,昌江区坚持对标对表,从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对我区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昌江区地处景德镇西市区全区辖有两乡两镇两街道,现在人口总20.13万人全区共有中小学48所,其中小学37所(含12所教学点),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包含2所民办学校),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有中小学在校学生共计21240名,其中小学生13152人,初中学生5206人,普通高中学生2416人,职高生1109。全区中小学现有在编教师1165人,临聘教师132人;通过国资平台招聘教师108人(其中昌江区职教中心21人,其他学校87人)。

全区共有幼儿园9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6所,民办幼儿园61所。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共计8222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4175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047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7%。昌江区公办幼儿园现有国编幼儿园教师17人,区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61人,通过国资平台招聘教师196人。

近年来,我区围绕建设教育强区的发展目标,走内涵发展之路,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着力推动了全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印发<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1]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工作,高质量地迎市督导评价,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站位,强化教育

一是领会文件,统一认识。区委、区政府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督导评价文件精神,切实把督导评价工作上升到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系列教育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教育系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教材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健全、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根据江西省关于印发<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1]7号)精神,我区成立了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领导小组,区任组长,区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区“两办”、教体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卫计委公安分局、市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自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承办考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教育改革发展、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以及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优先保障教育需求;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职责,建立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制定出自评工作方案,拟定区直各有关部门任务分解表和指导性目录、自评工作日程安排表,明确各相关部门自评工作职责和任务,保证工作质量与进度。

三是提升起点,突出重点。我区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情况,把评价重点放在教育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对照《督导评价实施细则》,比进步、看发展、找差距,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自评工作任务。同时,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报相关表格指标数据。

(二)加大教育投入,夯实发展基础

为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近几年来,我区始终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2021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19934万元,较2020年18247万元增长9.25%。2021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4.7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比例13.54%。

2021年度与上年比较,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中,幼儿园分别为5965.92元/人,6538.68元/人,年增长率为9.6%,小学分别为8115.04元/人、8119.9元/人,年增长率为0.06%;初中分别为9327.39元/人、9364.71元/人,年增长率为0.40%;高中分别为8682.40元/人、8757.07元/人,年增长率为0.86%。

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区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做到户等贫困学生“应助尽助,不漏一人”2021年共计资助脱贫户、监测户、城乡低保户等八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514人次,惠及金额310.7638万元。(其中:资助脱贫户和监测户学生1971人次,发放各类教育资助金96.408万元)。未出现学生(幼儿)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象

为有效保障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正常运转,我区高中教育生均经费283.32万元(含区配套资金120万元)和学前教育生均经费244.98万元(含区配套资金122.4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达到省定标准。

2021,确保昌江区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农村及边远教师津补贴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三)加强师资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

近年来,我们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为核心,全面落实教师补充交流机制,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我区全面落实“县管校聘”重点县区工作要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全面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工作。

2021年我区在历年校长、教师交流的基础上,再次启动新一轮交流,现校长交流2人,教师交流31人,占应交流的教师总数309人的10.03%,符合省定10%的标准。

我区采用探索“无校籍管理”的改革办法,实行“局校两级把关、一年试用、定期考核、合格留用”的试用期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教师考核上岗留用,并且还在音体美学科推行了“走教”制度,切实解决边远农村学校专业课教师短缺的问题。

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方式,利用购买社会服务渠道或合同制招聘等,基本齐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并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我区继续实行定期补充新教师制度。2020年省核定我区教职工编制数为1077名,2021年编制数增加到1156名,2021年招聘引进教师人才53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正2人,2021年实际在岗公办教师1165人(含公办幼儿园教师17人),新教师的引进使全区教师学科、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使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比提高到:小学为1:17.68,初中为1:9.29。

(四)科学配置资源,推进优质均衡。

2021年,我区以创建优质均衡为契机,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将教育、人社主管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确保新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生源足额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高标准推进全区标准化建设,按期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和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程。通过软、硬件过程的提升,昌江一中已顺利评为省特色普通高中。

2021年,我区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累计投入43672.04万元,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其中新建学校2所,昌江二中、昌飞嘉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总面积111719.75平方米,总投资35000万元,建成后可新增学位3250个;改扩建学校3所,丰田小学、鲇鱼山金桥小学和第十五小学,总投入8672.04万元。新建体育运动场18084平方米(留尼旺岛小学4224平方米、第十五小学6300平方米、昌飞嘉园九年一贯制学校7560平方米),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21年秋季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12%以上。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比例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小学一至三年级和初中一至三年级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5%以内,202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12.96%。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得到加强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推动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努力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021年新建幼儿园5所,改扩建幼儿园5所,共增加学位2280个。目前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50.7%,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5%以上。

切实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加快建设乡村公办中心幼儿园,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

(五)落实“双减”政策,“五项管理”不断加强。

我区将“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作为督导“一号工程”,从监督角度不断发力、推动落实。建立重点事项每月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一是聚焦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建立学校作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引导学生家长利用好课余时间。二是完善课后托管服务,搭建学生兴趣拓展平台。在学生自主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各校立足各校实际、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开展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陶艺、围棋、国学、足球等拓展活动。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今年7月份起,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予审批登记,现全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截至目前已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20余次,排查发现无证校外培训机构41所,现已自行关闭16所,下达停办通知书11份,治理通知书14份,有效震慑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构建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校园

一是健全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加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到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和地方教材、考试评价全过程加大劳动教育实施的保障力度,加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建立健全“五育并举”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是扎实做好阳光招生工程。积极推进“三严格”“两

严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按标准班额招生,严格按程序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有关的任何赞助费,借读费等违规费用)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个一样”(就读、升学、免费)政策,扎实做好阳光招生工作

是加大薄弱学校资金扶持力度。区财政性教育经费继续注重向城乡相对薄弱学校倾斜,2021年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校园美化修缮”工程的实施,部分学校的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和隐患场所得到了全面改造。其中投入230万用于丽阳中心小学、鲇山镇新柳小学和鲇山镇育才小学的运动场的改造,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

是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师资帮扶力度。进一步深化教师交流,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积极打造城乡共同体建设,同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工资津贴待遇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村教师倾斜,有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更趋合理,城乡校际间师资配置进一步均衡。

是推进办学行为规范治理。我区依托“中小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紧扣“建规范、推规范和查规范”三个重要环节,进一步确保“招生行为、办班行为、收费行为、教学行为、师德行为、教材教辅管理”六个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规范化办学行为工作

是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实践研究,2021新添功能馆室9间,添置教学设备1759.12万元,添置计算机756,“班班通”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区中小学100%建成校园网,100%教室配置多媒体信息终端,教育城域网学校覆盖率达到100%,提升了区域教育信息化,加快了“三个课堂”建设,促进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学校安全防护工作。一直以来,我区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目前,我区中小学校“三防”建设已全面完成。“人防、技防、物防”实现三个百分百的目标。

三、存在问题对策

2021年,昌江区教育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长足的进步,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教育改革和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尤其是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还存在着深层推进中的困难与不足,主要表现为:

教育经费的投入与教育发展的需求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义务教育要达到优质均衡,仍需加大工作力度;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教师队伍的管理还需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工作力度有待提高;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工作力度还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将采取的对策是:一是进一步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对教育“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的积极态度,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二是进一步补齐短板,尤其是学校全面达标建设,优化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实施和岗位设置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全面实现“县管校聘”工作目标,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三要通过各种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宣传力度,让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全面提高各类教育发展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全面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021年度昌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pdf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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