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汛期学校和师生安全,根据《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景德镇市教体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渍涝、台风、暴雨、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校舍及附属设施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教体局指导下,建立区教体局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一)组 长:陈进辉
(二)副组长:梁鑫棠、高华、黄志华、彭新顾、余永龙、王长江
(三)成员: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区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主要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制定、实施和落实防汛应急措施;指导督促分片挂点学校的防汛工作;完成其他防汛任务。
(四)下设机构
1、办公室。主任余永龙,成员张水菊、漆诗莹。主要职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发布洪涝、地质等灾害的预警信息;联系沟通区防指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收集汇总处理学校防汛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防汛任务。
2、应急救援组。组长彭新顾,成员江洪、万世伟。主要职责:指导学校开展汛期突发险情、灾情的应急处置及现场救援工作。
3、后勤保障组。组长高华,成员周文军、郭婉蓉。主要职责:落实防汛资金;准备汛期应急救援物质;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
4、宣传报道组。组长梁鑫棠,成员翁玉萍、游娜。主要职责:沟通联系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学校防汛工作情况;宣传教体系统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5、灾后防疫组。组长高华,成员张英艺、张永强。主要职责:沟通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防疫;协调解决防疫药品及器具。
6、纪律督查组。组长黄志华,成员史超群、涂书云。主要职责:检查督促汛期全区各级学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履职履责;依纪依规查处汛期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7、值班巡查组。组长王长江,成员翁玉萍、张水菊。主要职责:安排汛期局机关值班值守;完成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区教体局承担的巡查任务。
请各校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确保校园平安。
三、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做好救灾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2.接预警后,及时集中人员,进行防汛动员,布置任务,明确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3.接防汛防灾紧急警报后,领导小组所有人员进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学校的联系;领导小组指派有关人员到达灾区一线。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参与指挥、调度。有上学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停止上课,并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2.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主要是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身处险境人员、保护学校财产、排除校内积水等,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4.灾害发生后,学校、班级停止开展各类活动,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告知师生。必要时,有秩序地组织转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发生。
5.向区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灾情及工作动态一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6.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7.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协助指导各学校对受灾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灾区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账;确定修建对象,配合灾区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4.造成特大防汛损失的,区教育体育局做好向省、市、区申报特大防汛补助经费工作。
5.督促指导受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