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区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汛期临近,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指示,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各校要全力做好防汛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1.各学校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以一把手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将汛期校园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组织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不能发生群死、群伤事件。
2.各学校建立防汛责任监督机制,从经费、预案、物资、队伍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提高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能力。
3.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四个一”要求,即召开一次专门研究汛期安全的工作会议,开展一次防汛主题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防汛演练,进行一次校舍及水电管网设施等防汛安全大检查。
二、落实防汛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学校防汛工作预案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
2.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各学校要充实防汛抢险队伍,确保组织到位、人员落实、职责明确。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尽快做好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确保防汛物资在需要时能够保证性能和质量,满足学校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3.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要迅速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即进行整改。既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在建工程、闲置用房及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细致检查,还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危险水库、山洪易发的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处置,及时向师生进行警示。对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生物、化学等实验用品,要特别加强保护。
4.落实防汛监控预警。各学校要落实专人监控,明确监控职责,一旦出现险情,要边处理、边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地方应急、气象、地质、土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一旦发出严重灾害预警,要本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5.落实考试安全措施。如因有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无法正常组织考试或部分学生无法正常参加各类考试,要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汛期各类考试的安全。
6.落实防汛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和老师进行防汛抗灾知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防溺水、防雷击、防风、应急逃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学生在雷电、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面前学会自我保护,告知家长应在途经山洪暴发地区、水毁路段、水漫桥等危险地段接送学生。要强化防范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河、下水库游泳或到湖潭河边戏水玩耍,并把其作为一项严格的学生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进行约束和管理。各学校要积极主动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建立重点水域溺水事故联防机制,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
三、严格汛期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校要按照当地防总的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监控,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汛期期间,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出国,不同时异地出差,负责防汛工作的领导一般不外出,出差要请假,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指定相关人员顶岗。各校有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按规定及时呈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汛期信息准确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学校领导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对出现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