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昌江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科技方针、政策,推进科技体制的改革。
2、负责“科教兴区”目标责任制的分解、签订实施和考评。
3、负责搞好人才培训、科普教育、科技宣传工作。
4、统一安排区科技三项经费,做好科技立项工作。
5、负责区属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6、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贸易合同登记证的办理及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7、负责本区的科技情报、科技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工作,及时为区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先进适用的科技和经济信息,为区街经济的发展服务。
8、搞好科技档案和科技器材的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区科技专家咨询团工作,开展科技项目咨询,引进专业人才,搞好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让工作。
10、完成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昌江区科技局无内设机构
三、领导分工
张英宝 昌江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科技局日常工作
徐进茂 昌江区科技局副局长
分管科技局业务,政务公开、应急、财务
地 址 昌江区新风支路智慧停车楼后面卫生大楼4楼
办公时间:非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电话传真:0798-8332532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0798-833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