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揭榜挂帅”面向行业共性需求,是破解行业技术难题的重要抓手。制定“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是实施“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通俗地说,“揭榜挂帅”就是能者上、智者上、谁有本事谁干,项目以需求为导向,以解决问题和成效为衡量标准,以市场为唯一验证标准。相较于传统科研项目支持方式,“揭榜挂帅”项目具有需求明确、导向清晰、参与面广、效率更高等优势。
二、主要内容
《景德镇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共十九条。
(一)总则。主要是明确“揭榜挂帅”项目的定义和有关部门职责。“揭榜挂帅”项目明确是由我市政府行业牵头部门针对长期困扰行业和产业发展的共性“卡脖子”技术、短缺技术难题而组织的,同时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责,其中项目财政支持资金列入预算管理。
(二)发榜。企业提出需求主要针对单位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高校、科研院所等非企业社会组织单位提出需求主要针对我市产业相关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关键技术需求,经专家论证及凝练并公开张榜后,由全国范围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进行揭榜攻关。
(三)揭榜。由政府行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确定揭榜竞争主体,同一榜单可以有多家揭榜主体参与竞争。
(四)评榜。依据“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中期评估指标,采取专家评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论分为继续支持和不再支持两种,市科技局以评估结论作为“揭榜挂帅”项目是否持续支持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奖榜。每个揭榜项目榜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榜单金额明确为给予揭榜方的技术攻关费用。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每个“揭榜挂帅”项目给予不高于榜单金额的60%资金支持,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采用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于任务书签订当年给予50%,中期评估通过后给予30%,任务书执行期到期验收合格后再给予20%。鼓励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园区对本辖区内的“揭榜挂帅”项目予以一定配套资金支持。
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纳入市级科技创新项目,按照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注意事项。揭榜单位应配合市科技局将验收合格的“揭榜挂帅”项目及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和发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或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昌江区科技局吴文昊
联系电话:0798-8332532
昌江区科技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