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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07786 发布时间: 2024-05-01

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32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针对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民俗祭祀、民事用火和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和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全森林防火工作,严防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民俗用火高峰期,各涉林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决心、动硬措施、用真功夫,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全力打好森林火灾防控攻坚战。要着实认清我森林防火形势,深刻汲取一些重大森林火灾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一方平安。

二、压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防控体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齐抓共管、密切协作,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宁可抓重、绝不抓漏,避免出现责任悬空、工作弱化等现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实林长巡林和领导分片包干制,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防控责任分解到公墓、坟场、山头、地块等区域,共同应对好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

三、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涉林单位要持续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林区公墓、坟场、油气管线,输配电等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加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力度,梳理火源管控、应急准备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持续推进可燃物清理,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要健全工作台账,严格整改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患必除。对于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彻底的有关人员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到位。(镇、街道)、村()对农民在春耕备耕中烧荒和焚烧秸秆和上坟烧纸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劝导,确保全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四、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涉林单位要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组织实施绿色祭扫,低碳祭扫,继续推进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方法,逐步改变不良用火的传统习俗。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知识,要在重要关键地段刷写和布设固定的森林防火标语、标牌。要深入景区、社区、乡村、学校,走近市民、林农、学生,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环境,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加大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涉林单位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用火特点,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各类瞭望、监控设备和巡护人员要到位上岗,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时划定重点防火区,发布禁火令,特别要防止田埂、林缘等重点区域无序焚烧引发火灾。对重点区域明确专人管理、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不留任何死角。

六、加强预警监测,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涉林单位要加大高空瞭望、视频监控、地面巡查的力度,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火情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要加强值班值守,健全联动机制,完善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消防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强化应急演练,高火险时段要前置力量、靠前驻防。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信息,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做到火情早报告。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赶到、快速扑救,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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