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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2015年民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5-00161 发布时间: 2015-03-27

                                            昌江区2015年民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进我区民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推进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区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 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2015年,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总结积累经验,到2015年,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低保为主体,临时救助为补充,社会互助和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济的工作体系,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利,进一步健全市级救助管理站为重点,区救助站为基础,街道(乡镇)临时救助点为补充,社区(村)救助咨询引导文依托的“四级联动”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力争使我区救助管理工作做到过夜救助进站、过路救助进点、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进医院、安置进福利院或敬老院,努力实行对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尤其要继续做好“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活动,基本实行我区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区、街道(乡镇)、村(居)三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做好全国、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创建工作。
    2、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区、街道(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2015年,配合市民政局和相关部门,着重在增加社区干部待遇,解决社区干部社保医保等问题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把社区办公用房纳入我区民政项目建设示范积极申报项目,逐步改善我区社区办公用房不是的问题。使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昌江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强化对全区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未来三年,力争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4、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未来三年,建设一座拥有500张床位的昌江区社会福利院。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到2015年,全区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200张,全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70张以上,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制度完善、运行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5、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 色、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提高火化率。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网络登记。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延伸至民政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区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区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区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区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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