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稳大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昌民字〔2024〕14号)。截至12月2日,累计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4384.5503万元,比去年增加236.3107万元,今年提标提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4155户6082人93.209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提标提补150户150人5.3395万元,发放精简退职人员提标提补1户1人400元。二是将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困难家庭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同纳入专项救助范围。截至11月底,全区脱贫户共有665户1780人,比去年减少9户18人;纳入低保 527户1030人,比去年减少39户59人;纳入特困 62户69人,比去年增加15户22人。
2、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脱贫村、农村低收入人口,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受困程度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11月底,全区脱贫户共有665户1780人,纳入低保 527户1030人,纳入特困 62户69人。
3、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按照市局下发的《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局于2月5日在鲇鱼山镇举行社会救助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开展6次现场咨询活动,接待群众336人次。发放政策宣传单1100张,张贴政策宣传海报57张。
4、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一是加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将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困难家庭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同纳入专项救助范围,加强与医保、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截至目前,主动发现摸排1871人次,纳入低保224人,纳入特困28人。二是持续推动防贫保险工作。为辖区城镇困难群众投保防贫保险,对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住院、因学致困等困难群众给予保险保障,确保从源头筑起困难群众防返贫保障网。截至目前,昌江区已为28名城镇困难群众赔付20.77万元。三是加大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因突发意外事件、突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适时启动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及时处理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截至目前,救助1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3.39万元。
(二)养老服务工作
1、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按时发放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截至11月,为全区3463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8.69万元,6月份完成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扩面工作,累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7.46万元。
2、推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完成枫林村、吕蒙村、杨湾村、港南村、洪家村“一老一小幸福院”改造建设,同时相继投入使用,与民建、民进、民盟三个民主党派共建,陆续开展“一老一小”关爱活动6次,农村老年人及儿童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3、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及时召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部署会,全区共摸排出60周岁及以上全失能低保老人18人,并对18名老年人及其家属宣讲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放弃集中照护的均签订了自愿放弃承诺书。同时,与全区6家养老机构签订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定点服务协议。
4、推进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5个助餐点建设、150户适老化改造、5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3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任务分配给各乡镇(街道)。目前,老年人助餐点位完成5家;适老化改造150户基本完成、5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有序开展照料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成3家。5月14日—18日,举办了昌江区2024年养老护理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区53名养老护理员及养老工作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养老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社会事务工作
1、婚丧领域工作
一是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召开昌江区2024年度清明祭扫工作部署会,下发《昌江区2024年度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区文明办向全区广大村(居)民朋友发布《昌江区2024年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倡议书》,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二是开展活动。1月24日,在新枫街道汽车站社区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讲活动;4月1日,开展由景德镇市民政局主办,景德镇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昌江区民政局协办,新枫街道办事处、新枫街道油榨套社区承办的“情系黄丝带 清明念故人”清明节文明祭祀主题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1000份,鲜花100枝。5月17日,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妇联等相关单位开展了“爱在昌江”集体婚礼暨情缘交友活动,近50余名单身青年和15对新人参与活动。8月7日,联合区妇联、区金霞党建工作室在西郊街道汪王庙社区开展“移风易俗立新风 诗情画意过“七夕”主题活动,群众夫妻和年轻交友人员共30余人参加。三是婚姻登记情况。截至12月1日,我区结婚登记791对,离婚登记463对(其中跨市结婚256对,离婚74对;跨省结婚4对,离婚1对),补领结婚证177对,补领离婚证59对。四是专班攻坚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根据上级部门精神,成立了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分管领导压实责任具体抓。及时起草《全区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
2、社会组织领域工作
一是依法登记、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坚持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除对举办者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外,并进行现场考察,多方了解情况,不符合条例的坚决不予审批。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组织1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8家,社会团体43家),新成立了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社会团体;注销了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了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合法合规运转,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与区委组织部、区两新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区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昌民党发〔2024〕2号),同时实地查看社会组织场所22家(年检18家,新成立4家)。三是根据《昌江区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摸排发现一家社会组织设计托管服务,超出其主管单位审批范围,已责令其整改。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不断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施保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施保,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不断巩固和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水平。截至12月1日,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次数为16400人次,累计发放补贴金164.16万元;全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次数为14341人次,累计发放补贴金136.56万元;全区享受重度失能残疾人失能照料补贴132人次,累计发放7.92万元。我区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实施,采取个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区财政局按月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切实改善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
(四)儿童福利工作
1、运用大数据平台,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对全区3名孤儿、4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86名留守儿童进行信息化系统动态监管,实行分别管理、分类施策。全面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持摸底排查与一人一档相结合,坚持定期走访排查,确保动态管理,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科学有效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督导督查,为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再上一道安全阀。
2、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发放,及时足额将生活费发放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截至10月底,我区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名(残疾5人),孤儿3名,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42.448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91万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护理补贴4.5万元,孤儿助学补助资金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助学资金1.75万元。
3、开展关爱儿童保护工作。“六一”儿童节期间昌江慈善总会联合区关工委到吕蒙街道官庄小学(中心学校)对10名留守、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3000元;区慈善总会在鲇鱼山镇上徐“一老一小”幸福院开展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给20名儿童发放书包、文具等物品。
4、为切实掌握困境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守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对3名孤儿、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免费体检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福利保障政策,不断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五)区划地名工作
1、完成(昌)江(乐)平线界桩埋设工作。
2、完成丽阳镇山田村申报“千年古村”工作、荷塘乡红色地名申报工作。
3、开展行政区划调研。以完善行政区划设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以统筹地区发展为目标,起草昌江区部分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城区三个街道。
4、先后完成梧桐社区、如意湖社区、新城社区、航空社区、弘文社区登记备案工作。
5、完成鲇(鱼山)丽(阳)乡界限年检工作
(六)慈善福利
2024年,昌江区慈善总会开展两个年度筹集善款活动(“赣鄱情慈善公益节”和“慈善一日”),分别制定相关项目书和出台相关活动方案,并召开相关活动部署会,动员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作为全区慈善工作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力倡导慈善理念、丰富慈善扶贫济困内涵、为全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共募集善款23万余元。按照“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理念,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各项慈善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开展“情暖万家、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110名困难群众;二是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5月18日开展“爱在昌江·不要彩礼要幸福”新时代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宣传活动;三是夏季高温,为切实关心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和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夏日送清凉 关怀沁人心”走访关怀活动,为辖区内7家养老机构送去夏季解暑物资;四是开展医疗救助,为一名患有白血病在读困难学生捐赠1万元慈善帮扶资金;五是根据省、市慈善总会助学活动精神,昌江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活动共资助14名困难学生上大学;六是9月5日,在宝龙广场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来往游客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一日捐”活动,来增强社会慈善意识;七是儿童节来临之际,走访慰问10名留守、困境儿童;八是链接社会资源,助力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开展“手拉手·传书香”募捐书籍活动,共收集到31家爱心社会组织和爱心单位捐赠的1002本图书和8个书包,充分发挥了慈善总会在扶贫济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补充作用。
二、亮点工作
1、深入推动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多次指导协调,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取得实效。先后建成西郊街道蟠龙岗老年幸福食堂和新枫街道太阳船老年幸福食堂。
2、“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一老一小幸福院”点位陆续投入使用,为更好开展“一老一小”服务活动,我局与民建、民进、民盟三个民主党派磋商,分别在建成的上徐、芦源、良港“一老一小幸福院”进行共建,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常态化开展共建活动。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落实2025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配套资金追加。加强临时救助管理。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推进小区嵌入式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推动养老护理员岗位建设。切实抓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严防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事件发生。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年检办法,健全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四)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摸排和专项整治,完善殡葬惠民政策体系,加快节地生态殡葬发展步伐。
(五)协调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摸排风险隐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