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有效加强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截至6月份,城市低保4663户、7869人、每月发放低保金264万元。农村低保2333户、2886人、每季度发放低保金192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在动态调整下,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8户、98人,对因不符合享受条件而取消城市低保对象132户、232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8户、48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2户、53人,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根据省市民政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局长安排部署了低保核查工作,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按户保障、提高户均保障人数,做好提标提补工作。三是在6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低保数据的录入工作,为接下来的网络核对审批工作做好基础。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我区将于5月起对全区已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对象全部进行重新认定。此次清理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因我区原有的城市“三无”人员还是在享受低保,没有享受“三无”的具体享受金额,所以我局结合文件及具体实际情况,将对象逐一进行重新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一律要清退。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24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继续享受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5月5日区消防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把检查情况当场告知敬老院,要求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的医疗救助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我区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使更多困难群众受益,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医疗救助新标准进行转发,并与2016年元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办法加大了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半年来,我区共救助困难群众5179余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362.5万元。为确保救助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我区的医疗救助金则全部通过和定点医院的“一站式”即使结算和“一卡通”发放相结合,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加大对困难群众的 “救、急、难”救助
我区在上级没有临时救助资金的安排下,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截至6月份累计救助困难家庭67人次、18.2万元。为使困难群众更快的得到救助,我局还分两次共下拨了4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给各民政所。
6、精准扶贫低保衔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制度的衔接工作。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做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覆盖。二是坚持分类保障,动态管理。对能够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扶贫政策支持;对不适合扶贫开发扶持,经审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统筹做好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三是坚持资源统筹,因人施策。统筹衔接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针对农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因人施策,发挥两项制度衔接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二、应急机制更加完善,救灾救济及时到位
一是我区今年4月参加了省里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全面落实了省厅提出的关于各级列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要求。为确保灾情信息报道快捷、准确,应急救助及时有效,建立了灾情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应急机制。二是认真做好冬春期间受灾户补助工作。我们严格按照省厅最新制定的冬春补助按照每月75元,按照受灾轻重发放,补助标准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补助款共计460万元,保证了灾民的冬春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是认真做好了“5.12”全国减灾日宣传,组织各个社区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四是灾民倒房重建完成率100%,并及时做好灾区群众过渡性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我区在鲇鱼山镇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了一定数量和品种的救灾物资。我区积极推进了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救灾物资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并积极落实《救灾捐赠统计制度》和救灾捐赠导向机制,推进减灾救灾志愿服务。
三、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政权建设上水平
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已创建了1个绿色社区。辖区内居委会干部工资标准与全市一样,并助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按时按月发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民主监督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制度等等,加大了贯彻执行《昌江区农村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力度。在农村丰富和完善“一会五站”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星级村落社区”创建活动。在城市社区着力打造精品社区,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积极推进“八进社区”工作,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强,实现市、区、街、社区四级联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网点联网成片,基本做到社区服务网络化。
四、开展精准扶贫,切实落实水库移民政策
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总规模802户 ,2248人。其中:2014年已脱贫对象 0户、0人;2015年已脱贫对象155户、521人;2016年已脱贫对象231户、624人;2017年未脱贫对象416户、1103人。我区按照省、市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对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下达了昌江区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书,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二是3月初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了《昌江区2017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昌党发【2017】13号)。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和责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2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参加会议的有区四套班子领导、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乡镇扶贫工作站专干及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共100余人。会上传达了全市脱贫攻坚暨驻村“第一书记”培训会议精神,对全区当前和下步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三是4月中旬,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从区委组织部、农工部、民政局、卫计委、住建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利用了4天的时间,对各地贯彻落实市、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月”活动(精准识别贫困户核查)情况开展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通过督查,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五是为进一步强化精准识别,我们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月”活动,从3月22日至4月22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摸底核查,对贫困户再一次精准识别,截至2017年6月底,我区已完成整改对象摸底工作,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总规模802户 ,2248人,其中:在健康扶贫方面:为188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人平金额90元);在安居扶贫方面:为137户贫困户房屋进行维修,每户资金安排了3000元;在金融扶贫方面:制定了扶贫产业信贷通方案,并与20户贫困户签订了帮扶协议,已落实信贷金额100万元。六是5月13日,区委组织部、区扶贫移民办举办了精准扶贫工作暨第一书记培训班,参加对象有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乡镇扶贫工作站全体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扶贫工作室专干。5月1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5月24日上午,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综合楼302会议室召开了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2017年6月1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有脱贫任务的乡(镇 街道)、乡镇长、主任、副书记、分管领导、民政所长以及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就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部署,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有的已整改到位。
五、积极办实事创特色,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足额发放了抚恤补助金。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昌江区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金为30193元,百分之四十为12077元。进藏兵发放标准为普通兵员3倍,进疆兵发放标准为普通兵员2倍,大专毕业生增加20%,本科毕业生增加30%。共发放发放优待金资金197.82万元。二是每季度对重点优抚对象通过“惠农一卡通”方式发放生活补助。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民字【2016】14号)文件要求,按照新标准发放,截至6月份,共发放82万余元。三是针对部分参战人员家庭困难现象,给予双重保障,即为农村参战人员办理农村低保,保障率为100%;为城市参战人员办理城市低保,保障率达80%。其次,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四是建立“一站式”管理制度,为我区优抚对象医疗设立优抚对象专用窗口,优抚对象就医时,凭《昌江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实行“三免四减半”( 即免收挂号费、肌肉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减免三大常规、胸片、B超、住院床位费50%)的优惠政策。需要住院的,由我局开出承诺书,凭承诺书入院,交清个人支出部分即可出院,剩下的费用由我局同三院结算,参战人员医疗报销比例达到80-100%。针对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我局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进行解决。
六、加强“三院建设”,打造星级服务
一是积做好“三院建设”。按照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4张及“十个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力争4所敬老院全部达到“三星级”,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二是我区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三是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达到700元。春节前夕对全区所有的孤儿和困境儿童每人发放300元慰问金;上半年将新增的孤儿及时录入系统上报。并对系统数据更新调整;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孤儿养育费按新标准发放。四是着力做好慈善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慈善超市,如森林社区、蟠龙岗社区等。五是加强了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规范整治,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展开,协调服务更具特色
一是深入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以城乡环境大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了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青山白化”活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对全区留守儿童进行了摸底,建立台账和档案,有效遏制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二是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窗口预约制服务。我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窗口预约制服务,首先做到制度上墙,其次是宣传到位,畅通预约渠道,让一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法定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在非法定工作日内由我处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截至6月份,结婚648对,离婚266对,补办结(离)婚314对;三是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上半年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全区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进行了整理,提高了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四是完成了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在工作之余,利用休息时间对过去几年的历史数据进行录入。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五是按程序依规审核批复成了18家社团,30家民办非企业。
八、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老龄事业更加健康发展
一是我区高度重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开展,将敬老文明号活动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二是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西郊街道蟠龙岗社区、汪王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已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硬件设施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流程均已上墙,目前均已正式投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蟠龙岗社区一直以来始终按照“以人为本,多元化服务,贴近老年群体,满足养老需求”的工作思路,大力整合辖区内服务资源,通过日间照料、配餐送餐、上门服务、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是收集年满90周岁老人资料。此外,区民政局加大了对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成立了区老龄宣传报道队伍,各乡镇街道配备了报道联络员,通过张贴标语,做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老龄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妇联、共青团、工会、司法等各部门携手合作帮助老年人做好事,为敬老院捐款捐物,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并将各种活动及时发表到省、市老龄刑物上。同时,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各乡镇老龄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村庄农户家讲解相关法律政策,教育年轻一代敬老、爱老、尊老,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到目前为止,全区没有一例老年人因赡养问题上访,也没发生一起因侵权造成老年人死亡的案件。四是每月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为了让每个符条件的老人都能享受政府的优待政策,区老龄办对享受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到龄即登记,死亡即核销,进出有序,做到不漏登、无误统;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补贴资金由区老龄办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享受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做到资金发放及时、准确,截至6月份,全区共发放高龄补贴:91.22万元。
九、认真做好纪检监督工作
一是昌江区民政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认真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开展了“四风”自查与整改工作,强化了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了财务监督管理;四是抓好民政窗口作风建设,并把区民政婚姻登记处建设成全区、全市的先进文明窗口单位。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随着民政工作强度加大,民政队伍力量不足,资金保障不足,民生工程仍然继续强化,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尚不达标等等,都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