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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9-02540 发布时间: 2019-12-11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十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较好完成民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器”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了保障标准和水平,并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低保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今年我区城市低保标准已提高到660元/人/月,截止10月底,我区已有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达410元。我区已有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到400元/人/月,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达285元。实行动态管理是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现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并主动上户做思想工作,讲透政策,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城市低保清退260户,598人。新增79户,104人。农村低保清退172户,227人。新增79户,104人。

(二)特困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一是合理保障特困对象的生活。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34人,分散供养对象67人。集中供养对象供养金已按照省政府规定每人每年6060元的标准每季拨付至各乡镇敬老院,分散供养金则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新标准和城市三无集中供养、分散供养金按照每人每年7920元的标准每季按时由“一卡通”发放到位。对城市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费进行补发补发,分别按照自理、半自理,全失能三个标准补发,自理850元/月,半自理1150元/月,全失能20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则按照半自理300元/月,全失能1200元/月标准补发。

(三)临时救助工作。我区也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主要针对救助城乡低保、农村、孤儿救助、优抚对象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不同,救助金额由200-5000元/户不等发放给申请对象。经统计,截止10月底我区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60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3.53万元。

(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要求得到满足,逐步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对陷入生活困难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 基层政权工作

(一)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在接到市局下发的换届“回头看”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并作出安排部署,同时转发了《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深挖线索,认真摸排,在原有的7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两委”成员名单的基础上,另外排查出6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两委”成员,在通过谈心谈话,有效沟通后,这6名村“两委”成员自愿辞职,我局并指导相关乡镇开展补选工作,目前补选工作也全部落实,净化了我区村“两委”干部队伍。

(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根据景德镇市民政局  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9 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地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景民字[2019]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拟6个村(社区)申报2019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地方项目。二是根据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组织体系规范化、平台建设标准化、办事服务便捷化、协商议事制度化、居民活动常态化、生态环境宜居化“六化”标准对全区所有开展创建活动的社区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初步筛查。在此基础上,围绕社区党建、社区协商、社区文化、社区矛盾化解、社区信息化等主题,认真遴选,突出亮点,彰显特色,力争遴选出一批接地气、有特色、上水平的精品社区。

社会福利工作

(一)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申报

根据《景德镇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景民字﹝2019〕18号)的文件要求,申报了西郊街道胜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鲇鱼山镇新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

  • 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我区根据省、市民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多次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摸底排查工作,并与区消防大队组成工作组对我区4所敬老院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到院院整改到位,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分年度及时对全区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今年我区积极向上级申报,争取资金将我区荷塘乡、吕蒙乡敬老院消防烟感设备铺设好,实现全区所有敬老院消防设施达标。

(三)聚焦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10月24日下午,在昌江区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全区养老服务业暨“瓷都爱心食堂”工作推进会,我区目前筹建了9个助餐点,分别是利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祠堂等闲置资产作为助餐点,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二是112日下午,我召开在主题教育期间聚焦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问题推进会,会议就深入推进全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窗口预约制服务。我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窗口预约制服务,首先做到制度上墙,其次是宣传到位,畅通预约渠道,让一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法定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在非法定工作日内由婚姻登记处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

加强了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规范整治,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我区目前有29家社团,61家民办非企业,其中,今年按程序依规审核批复成2家社团,17家民办非企业

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对孤儿身份进行审核,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5月底市救助站志愿者和我局工作人员一行到鲇鱼山镇关山小学慰问了32名困境和留守儿童7月,我区组织开展“明天计划”孤儿免费体检活动。10月初,开展全区“三留守”录入工作。

四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目前,累计发放150.5万元。

、殡葬改革工作

)加快完成基础设施。为了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我区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区现有13个已建或在建公益性公墓。为落实殡政策,遗体火化一律进公墓,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各乡镇拟新增1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散埋乱葬的治理情况。昌江区政府朱仕木区长多次召开“三沿六区”专题调度会,重点对“青山白化”现象进行整治。采取集中迁移一批、就地生态化改造一批和因地制宜处置一批等方式对“三沿六区”坟墓进行治理,同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截至目前,昌江区“三沿六区”共整治坟墓6613座。

)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昌江区印制了《昌江区殡葬改革工作奖补免实施方案(暂行)》文件“昌江区群众遗体火化免费告知单”宣传遗体免费火化政策,把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可以享受的人群,覆盖到全体城乡群众。

(五)殡葬领城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由昌江区殡改办牵头,城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专门组建一支殡改联合执法队对各乡(镇)街道殡葬领城突出问题进行治理。一是集中整治丧葬陋习。坚决禁止在城区、乡镇临街和主要公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占道路祭、游丧闹丧和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二是从源头上加强对骨灰的跟踪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遵循节地、生态、绿色殡葬理念,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三是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等行为,切实加强丧葬用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四是公墓区祭扫实行全面“三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安全祭扫,努力形成厚养薄葬的丧葬新风。

、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行政 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9〕13 号)安排和部署,全面完成了昌(江)乐(平)行政区域界线1条县界联检任务,为维护边界两边群众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构建平安边界,创造了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二是配合市民政局做好珠山大道、昌南大道等路段地名调整工作。三是完成了二亭、石岭、旸府滩划分至昌南新区的区划工作。

七、纪检监工作

一是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认真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开展了“四风”自查与整改工作,强化了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了财务监督管理;四是抓好民政窗口作风建设,并把区民政婚姻登记处建设成全区、全市的先进文明窗口单位。

八、2020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设区市脱贫解困工作成员单位信息化共享平台。各成员单位均有独立的登录接口,可随时进行数据共享与比对,并录入本部门相关帮扶信息,进一步确保精准认定,精准帮扶。

(二)加大“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全面整治乱埋乱葬现象,将整治区域可视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至规划区公墓内安葬全区实现整治范围内无坟化。加大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全面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和监管,对违规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达到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石材、封建迷信祭品销售的“三无”目标。

(三)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昌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部门职责,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昌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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