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领导下,我局按照省、市、区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民政重点工作任务,把民政兜底克服疫情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打算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疫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严密防范。1月23日,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徐海美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领域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我局建立工作微信群,形成上下贯通、扁平高效的战时指挥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快速响应、落实到位、严格制度规定,压实责任任务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情况,认真研判防控形势。从正月初七开始,我局坚持做到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所有成员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并派出人员深入养老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帮助查漏补缺。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不向全区养老机构蔓延,我区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的外来人员,对离院的服务对象一律不得接回,确保我区养老机构机构中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疫情期间我局安排82人次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区养老机构发放防疫物资口罩2300只、80余套防护服、6个额温枪。
(二)社会救助工作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依托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底数,建立了对象台账,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二是运用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完善核查机制,做到精准识别;5月底已将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纳入低保,并将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农村低保转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2、完善社会保障。一是提标提补,提高城乡兜底保障标准。根据景德镇人民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昌江区民政局 昌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昌民字[2020]18号),并将相关资金发放落实到位,以兜底保障增加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二是每月低保审核和低保清退的动态管理。昌江区截止6月份,城市低保有3040户,4770人,月发放低保金215.91万元,共新增9户47人,清退107户164人。农村低保有1843户,2405人,月发放低保金90.39万元,共新增11户,20人,清退29户,35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50.57万元,城市低保金1383.9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针对救助城乡低保、农村、孤儿救助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对象。经统计,截止6月底我区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161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万元。疫情期间救助1382人次,救助金额10.04万元。
(三)基层政权工作
1、开展申报绿色社区创建工作。5月,根据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组织体系规范化、平台建设标准化、办事服务便捷化、协商议事制度化、居民活动常态化、生态环境宜居化“六化”标准对全区所有的社区进行综合评估及初步筛查,围绕社区党建、社区协商、社区文化、社区矛盾化解、社区信息化等主题,认真遴选,突出亮点,彰显特色,力争遴选出新的一批接地气、有特色、上水平的精品社区。
2、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根据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江西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参考标准》,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力争遴选出一批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
(四)养老和儿童工作
1、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后,昌江区民政局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成立了以徐海美局长为组长的昌江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给全区8家养老院都送去了红外线额温仪、医用口罩和消毒水。同时也对区内各养老院提出饮食安全要加强,一是做到疫情期间做到分餐用餐;二是厨房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做体温测量,并且做到手消毒,做饭时口罩帽子必须佩戴齐全;三是不能宰杀活禽,不得采购野生动物,每天对厨房操作间消毒并通风,确保万无一失。
2、及时更新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和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3、我区已制定出台《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院管理有关工作》、《关于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及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探视巡访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
4、今年5月,我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各敬老院及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大检查。对此次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各养老院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逐条抓落实。
5、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截止2020年6月,我区共发放高龄补贴累计人数:17341人,累计金额:81.97万元,确保每月足额发放到位。
6、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对孤儿身份进行审核,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目前我区认定孤儿人数5名,5月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名。根据《昌江区民政局 昌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昌民字[2020]18号)文件要求,城乡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950提高到11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城乡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658万元。
(五)社会事务工作
1、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窗口预约制服务。我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窗口预约制服务,首先做到制度上墙,其次是宣传到位,畅通预约渠道,让一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法定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在非法定工作日内由婚姻登记处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目前,全区结婚:426对,离婚:227对。
2、加强了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规范整治,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截止5月底,按程序依规审核批复成立了4家民办非企业。
3、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目前,累计发放101.19万元。
(六)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加大对“三沿六区”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新坟。根据《昌江区 “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殡改办[2020]1号)文件要求,截至5月底,全区“三沿六区”整治坟墓107座,其中鱼山77座、丽阳28座,荷塘2座。
(七)区划地名工作
昌江区作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插花严重,社区与村之间设置格局不合理,犬牙交错,“城中村、村中城”现象较严重,给市容整治、社会治安等行政管理带来不便,特别是在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方面出现相互推诿现象,影响了行政管理的正常发挥。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我区拟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结合实际情况,本着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减轻负担、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服务,确保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已拟好对西郊街道、新枫街道和吕蒙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以解决城乡插花严重、工作责任不明、责权利不统一,造成管理和服务的死角盲区多尤其突出,环境卫生、治安、户籍、教育、计生、社保等方面混乱。
(八)认真做好纪检监督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认真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开展了“四风”自查与整改工作,强化了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了财务监督管理。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看到成绩的同时,还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随着民政工作强度加大,民政队伍力量不足,资金保障不足,民生工程仍然继续强化等等,都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2、继续抓好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及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制定救急、难相关政策,并开展救助工作。
3、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4、作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牵头部门,我局 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第十一届村(居)委会选举相关工作,确保换届有序开展。
5、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路牌标志设置和沿街门面的门牌设置工作及浮梁和昌江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昌江区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