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领导下,我局按照省、市、区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做好提标提补工作。根据景德镇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昌江区民政局 昌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昌民字〔2021〕9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60元,提高到780元每人每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45元,提高到525元每人每月,并将相关资金发放落实到位,以兜底保障增加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
(2)低保动态化管理。认真落实月报告、月通报和定期核查、半年复核和年度审核制度,对低保对象变化情况适时进行审核调整,实现了动态管理常态化。昌江区截至10底,城市低保新增102户153人,清退241户509人,共有2856户,4312人;农村低保新增86户123人,清退64户79人,共有1882户,2650人,今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793.2588万元,农村低保金845.8812万元。
(3)落实两项制度衔接比对工作。一是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信息比对,截至目前全区贫困户695户1862人,其中享受低保618户1165人,享受五保40户42人。二是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积极使用低保对象延退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户已延退3户,3人。农村支出型贫困群众7户7人。
(4)积极履行窗口“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今年将多种业务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并划拨了31万临时救助备用金给各乡镇街道,截至目前,已救助461人次,金额56.1397万元。
(5)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是对社会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发起核查,把好“进出”关口。截至目前,数字民政二期县区接受委托户数4464户,委托人数12005人。全区共有城镇贫困群众2867户6373人(含家庭成员),其中城市低保2833户6338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25户25人,城镇支出型贫困群众9户10人。二是加快实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切实落实医疗保障倾斜政策,通过政府公开采购方式为昌江区城镇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今年7月按照城镇贫困人口每人每年260元标准,已为4542名城镇贫困群众购买,支付保费1180920元。
(二)养老工作
(1)加快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在新枫街道翡丽公园投资600万元建设园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于10月份完成并开业。二是继续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今年我局为吕蒙乡敬老院和荷塘乡敬老院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吕蒙乡敬老院预计于2021年底完成提升改造。
(2)建设“一站式”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昌江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平台采用“老人定制手机/电视终端 + 12349市民服务热线 + 居家养老调度监控平台 + 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相结合的模式,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定位服务、生活帮助、精神关爱、健康管理文体活动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目前已全面完工并测试系统投入运营。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圆满完成昌江区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我区有2乡、2镇、2街道,共有33个行政村和32个社区进行此次换届选举,共产生277名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其中村委会干部99人,居委会干部178人)。换届选举过程中,全区未出现一例违法选举现象。全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以组为单位,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三支队伍”,由他们代表村民深度介入村级事务,促进了村级重大事务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根本性转变。
(2)注重特色,打造品牌,社区建设取得突破。一是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在村(社区)都设有方便群众读书、阅报、健身的场所设施。二是加强社区品牌建设。今年3月11日,西郊街道华风社区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强化社区“一站式”办公服务职能,严格贯彻执行全程代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四是社工站建设工作。8月成立了昌江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0月13日,召开昌江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下发《昌江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昌江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城市街道社工站项目全覆盖。目前,西郊街道已经成立社工站。
(3)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一是不断活化公开形式。根据农村不同人群的特点、不同公开事项,灵活运用不同的公开方式,着力拓展村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村民参与度。全区33个行政村、33个社区,均设置村(居)务公开栏,对财务收支等内容较多、相对复杂的事项,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公开。二是全面开展协商活动。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拉近基层干群关系,切实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三是积极探索职业体系。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区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管理规范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我局转发《景德镇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办法》。三是城市社区“两委”干部工资落实到位,补发其1-9月份工资,之后按照现有职业体系,发放工资。
(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基层自治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有新发展、治理服务有新升级、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压实民政城乡社区治理主体责任,夯实民生兜底保障基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各项工作。
(四)社会事务工作
(1)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整治。加大对“三沿六区”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新坟。截至目前,全区“三沿六区”整治坟墓357座,二是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全区现有公益性公墓34个,基本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我局与就业局对接,对全区3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专人负责公墓日常维护和管理。三是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根据惠民殡葬要求,对五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项目进行了减免,对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对非社保人员主动火化奖补2000/人,对非社保人员进公墓奖补1000/人。目前,累计投入惠民殡葬78.28万元。
(2)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一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由民政局牵头,与区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流浪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机制。二是在各乡镇(街道)村(居)设立了流浪救助点、各村(居)设立咨询引导点,积极探索街头救助方式,努力实现街头救助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各村(居)都有专人负责街面流浪乞讨劝导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给我区城市和谐稳定消除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建档立卡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要求,夯实保障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兜住基本民生底线,2021年按月及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区现有两项补贴发放人数2937人,其中护理补贴发放人数1276人,生活困难补贴发放人数1661人,截至11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49330元,发放建档立卡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贴112200元。
(4)婚姻登记工作。为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启动了我区婚姻档案补录工作,将本辖区内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的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数据全部补录进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区档案局、区卫健委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结婚747对、补发婚姻登记409对,离婚登记255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5)社会组织工作。全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有107家,其中社会团体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5家。今年6月份,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总体要求,我局联合多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对昌江区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查出23家不开展活动或无法获取相关信息的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撤销法人登记资格。
(6)未成年人关爱工作。2021年6月,昌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我局,由我局具体承担昌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主题讲座、法律宣传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引导,营造了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5月30日,组织开展“六一”儿童节关爱慰问活动,6月29日,联合区检察院在鲇鱼山镇鱼山村委会开展了以“合力保护 关爱成长”为主题的未保法宣传活动。8月26-27日,昌江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汪王庙社区和韭菜园社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服务讲座活动。
(五)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与珠山区行政区域平安边界年检工作。二是开展吕蒙撤乡改街道工作。成立昌江区吕蒙乡撤乡设街道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昌江区吕蒙乡撤乡设街道组织实施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回顾2021年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看到成绩的同时,还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随着民政工作强度加大,民政队伍力量不足,资金保障不足,民生工程仍然继续强化等等,都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结合民政工作特点,立足职责职能,采取“回头看”,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对标补短,巩固完善,尤其抓好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及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制定救急、难相关政策,并开展救助工作。
3、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4、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路牌标志设置和沿街门面的门牌设置工作及昌江和珠山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5、继续做好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做好重点路段三沿六区整治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公墓进行提升改造,三是加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劝导工作。
6、全面改造提升敬老院。按照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对荷塘乡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
7、全面铺开社工服务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全面完成景德镇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任务。
8、做好“瓷都爱心食堂”助餐点布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