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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40893 发布时间: 2023-07-03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结合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23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制定《昌江区民政局 昌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昌民字〔2023〕12号),提标提补,提高城乡兜底保障标准。二是精准发放,昌江区从5月起作为“一卡通”发放试点。截至6月,昌江区城市低保2388户3420人,农村低保1819户2580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967.1137万元。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简化临时救助程序,截至6月,共临时救助15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3.546万元。四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和衔接工作。主动摸排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今年我区比对防返贫监测对象有8户18人,已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户1人。五是扎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民政所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规范社会救助公示栏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年审、核对系统自查出有30人因家庭条件有所改善还在享受低保,并及时取消。六是打造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站。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服务工作队伍,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5个,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配备12人。

(二)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落实老年人服务政策。按时发放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为辖区内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以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险。开展“百岁福”慈善项目。截至目前,为全区3092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4.505万元,45名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21万元,为150余户受难老年人家庭得到报销保障,赔付达金额近40万元。二是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积极推进1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13个城市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截至目前已有2900名老人办理相关优惠助餐政策。启动吕蒙街道敬老院嵌入式养老院打造项目。三是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目前正在积极与山东八宇养老科技有限公司密切对接,为我区50户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延伸服务,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娱等上门服务,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的“物质+服务”水平。

(三)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成立昌江区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昌江区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昌婚嫁专班办〔2023〕2号),明确农村婚嫁彩礼金额、随礼标准等,并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举行“2·14”集体颁证仪式、“5·20”集体婚礼、签订《婚事新办承诺书》、发放《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张贴海报、开展宣讲等活动形式,积极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同意吕蒙街道建设历尧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并要求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规划、林地征用等手续。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制定《关于开展区本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昌民党发〔2023〕5号)。依法登记、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宣传活动1次。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组织97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72家,社会团体25家。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施保,截至6月,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6949人次,发放补贴金16.9256万元;享受重度失能残疾人失能照料补贴81人次,发放4.86万元。四是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景德镇昌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23年度“牵手相伴 共享阳光”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志愿活动7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督查,避免有行政处罚案底的人员参与未保工作。截至6月,我区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7名,孤儿2名,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名,留守儿童110名。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7.4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7万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护理补贴8280元,孤儿助学补助资金1万元。五是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地基成功培育出3家社会组织,备案5家社区社会组织。举办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专题培训班。今年全区累计120余人报名社会工作者考试。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婚姻登记实行“跨省通办”。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昌江区村(居)级议事协商规程》,畅通村(居)民群众利益协商渠道,促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各村(居)委会开展协商议事157次,累计1600余人次参加村(社区)协商活动、化解80多个基层矛盾、协商解决环境卫生54件。二是完善村规民约,根据《昌江区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对全区33个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加入抵制高价彩礼等内容。三是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验收工作,全力协调配合省级验收工作,高质高效推动试点省级验收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对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给予工作补贴,下达2022年居委会工作人员补贴补助资金共40万元;给予社区星级幸福社区奖补资金12万元;发放2022年下半年我区累计任职十年以上离任“两老”生活补助金4.3万元。

(五)工作亮点

在丽阳镇开展民政为民服务平台首个试点工作,将于7月中上旬投入使用,其他站点于2023年12月底全面竣工。依托丽阳镇敬老院为基层阵地,整合基层民政服务资源,搭建承接社会救助、为老服务、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残疾人保障、志愿服务、慈善资源链接等各类公益性服务的综合性、集约化乡镇民政为民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民政服务提质升级。实施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2023年上半年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看到成绩的同时,还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随着民政工作强度加大,民政队伍力量不足,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民生工程仍然继续强化等。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每月按时发放低保、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等民生资金。加大摸排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应纳尽纳,不漏一人”,不符合条件“应退尽退”。

(二)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继续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指导和督促审批的吕蒙街道历尧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监管。继续做好依法登记管理工作,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以年检促进社会组织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在政治协商、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强化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活动。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

(五)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实施2023年度“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居)委员会人员补选流程指导。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六)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吕蒙街道敬老院嵌入式养老院打造项目,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方式,计划第三季度完工运营。

(七)完成昌鄱线边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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