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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15605 发布时间: 2022-03-07

钟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待遇,提升基层干事动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待遇问题

由于村干部工资补贴一部分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一部分是乡、村集体经济收入,具体由农业农村局管理,由所在乡、镇发放,我们民政局会尽量和乡、镇和有关部门协商你们所提出的问题。

二、关于完善村级干部社保制度问题

为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参照国家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区委 区政府下发《昌江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昌办字〔2021〕9 号),并于2021年10月对全区自愿参加购买养老保险的“两委”干部购买养老保险。


昌江区民政局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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