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文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婚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方案,积极推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革除婚丧陋习,着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推进我区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根据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我局制定了《昌江区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昌民字[2022]56号),旨在通过在全区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白喜事划定合理标准和规模,反对铺张浪费、天价彩礼、攀比炫富,有效解决天价彩礼“娶不起”、铺张办丧“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组织领导,大力推动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14部门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赣民发〔2023〕3号)、景德镇市文明委《景德镇区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景文明委〔2022〕11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23年3月15日成立了由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民政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13家部门组成的昌江区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下发《关于成立昌江区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昌婚嫁专班办[2023]1号),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同月以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下发《昌江区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昌婚嫁专班办[2023]2号),细则中明确“操办婚事,应当按照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控制彩礼金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宴请对象(亲朋)、次数(1次)、随礼标准(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200元)及接送亲车辆(原则上不得超过十辆)、人数和聚餐(宴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桌)、标准(原则上每桌不超过1000元)等”,同时要求“将喜事聚餐(宴席)规模、标准、宰杀牲畜数量和种类,彩礼、礼金等的最高限额等移风易俗有关事项作为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引导全体成员共同遵守”。
三、具体实施,宣传推动
2023年1月18日上午,区民政局联合鲇鱼山镇政府在鲇鱼山镇农贸市场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移旧俗、倡新风”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2月14日下午在昌江区户外颁证基地为6对新人举办集体颁证仪式,以婚事新办、婚事简办为理念,以文明为新婚的起点、以文明为新婚的见证,倡议新人们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的婚事操办行为。
在婚姻登记窗口发放《婚事新办承诺书》,让办理结婚的新人签订,同时工作人员告知新人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利用村(居)民委员会宣传栏张贴《婚事新办告知书》,同时结合发放宣传手册、上户告知等方式持续宣传抵制高价彩礼工作。
四、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推进以下工作
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把握节庆契机,充分利用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一线,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宣讲活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理解支持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形成政府促进、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昌江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