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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昌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13971 发布时间: 2026-06-02

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及有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和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2026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公开向社会遴选承接服务主体,有关要求如下:

1.承接主体应具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省级农事服务中心一年以上。

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服务主体应将2026年度内各环节预计服务小农户面积、户数、区域等情况作为主体申报的重要指标提交,并贯穿申报、审核及公示的整个遴选过程。

请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本地具备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填写《昌江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和《昌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预计2026年度服务情况表》,连同申报书一起于6月15日前报至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汪君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区将择日遴选认定。联系电话:15179869920。

特此通知


附表1:昌江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附表2:昌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预计2026年度服务情况表


                                                                                               2026年6月2日


附件:

(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通知)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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