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景财农指〔2026〕3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23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全区耕地轮作休耕。请列入2026年“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们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作用。
附件:昌江区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分配表
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6年10月9日
附件:昌江区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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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补助金额(万元) |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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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鱼山镇合计 |
11.5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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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阳镇合计 |
11.5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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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合计 |
23 |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