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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20-02584 发布时间: 2020-06-02

昌江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景德镇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景农局办字〔2020〕53号)的要求,切实开展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建设好秸秆资源台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形成绿色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绿色生态循环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以我区秸秆全量化利用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区秸秆资源数据台账。做好秸秆资源台账数据调查,根据我区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针对不同的利用方式、途径和主体,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调查,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加强录入数据审核,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工作。要求系统录入数据与原始登记数据是一致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推动秸秆“五化”利用。按照多元利用、农用为主的原则,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主要推广水稻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肥料化与秸秆过腹还田。其中:机械粉碎早稻秸秆还田率94%以上、中稻秸秆还田率90%以上、晚稻秸秆还田88%率以上;秸秆饲料综合利用能力达到0.48万吨。鼓励秸秆生产食用菌等原料化利用示范。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推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稳步推动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常态化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阶段(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围绕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相应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措施安排。

(二)任务推进阶段(2020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在主要农作物收获关键农时,加强督导,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收尾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上报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1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

五、主要措施

1. 继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还田能力。大力推进机械化粉碎还田,按照《机械化稻草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严格规范秸秆机械化收割作业和秸秆还田留茬、抛洒标准,以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推广联合收割机低茬收割、配套机械旋耕灭茬深埋,解决早稻收割时间紧、高留茬影响晚稻机插和苗期生长等问题。加大秸秆异地还田,结合当地果园、菜地等特色种植,大力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堆沤还田利用。

2.大力培育秸秆离田产业化发展。积极推广食用菌产业基料化利用、畜禽养殖饲料化利用;秸秆直燃发电、沼气、固化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合理布局生物质能利用项目,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鼓励发展秸秆生态板材生产、秸秆纤维丝等秸秆利用龙头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3.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统筹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提升等政策挂钩,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向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江西智慧农业12316”网络平台和其他主流、新媒体平台,加大科普宣传,开展培训交流活动。

4、推进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依托我省拟搭建的秸秆收储交易服务平台,以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秸秆收储经纪人、农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为主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产销合作利益链接机制,实现秸秆资源信息共享,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分管领导牵头、局科教股为牵头股室,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农技站、土肥站、经作站、能源站及乡镇农技综合站,依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和领导、协调机制。秸秆粉碎还田由农机站负责,土肥站、各乡镇综合站配合;秸秆饲料综合利用由兽医站负责,各乡镇综合站配合;秸秆原料化利用由经作站负责,农机站、各乡镇综合站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督查,适时调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坚决防止和查处擅自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

(二)加快技术创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引用与推广,鼓励秸秆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和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平台,大力宣传秸秆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利用媒体、培训班、宣传栏、手机微信等手段,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性,努力全面实现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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