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市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巡察整改为工作主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尤其是水旱灾害防御取得阶段性胜利、荣获全省首家“国家节水型城市”、全社会水利投入创历史同期新高、乐平水利枢纽前期工作高效推进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今年以来(至6月26日),全市平均降雨量1073.8毫米,较多年同期均值偏少近1成,共出现16次降雨过程,其中,乐安河流域虎山站出现1次超警戒水位。3月24日,我市比往年提前8天,正式进入汛期,市水利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局迅速启动全员值班,立即进入24小时值班值守状态,1次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浯溪口水库等水工程10次,发布山洪灾害预警219次,特别是应对6月19~26日强降雨过程中,腾库0.12亿立方米,过程拦蓄洪水0.86亿立方米,充分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压实安全度汛责任人、防汛隐患排查整改、预案编制审查、监测设备维养、业务知识培训等,全面筑牢水旱灾害防线。
(二)坚决打好水利建设攻坚行动
一是全力抓好水利项目争资立项。截至6月底,全市共落实全社会水利投入26.25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中央投资2.52亿元,省级投资0.72亿元,市县及其他投资23.01亿元。黄泥头防洪排涝、景德镇水利枢纽等2个项目成功发行地方专项债2.19亿元。乐平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高效推进,列入2023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完成节能评估审批。《乐安河铜埠至鸬鹚埠段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等重要成果顺利获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基本通过。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已将乐平水利枢纽项目放在首位列入“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项目并上报给国家发改委农经司、水利部规计司。
二是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推进黄泥头防洪排涝工程,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约2.16亿元,2.35公里防洪堤建设全部完成,所有机组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了防洪排涝功能,我市主城区防洪工程顺利形成完整封闭圈。超常规推进玉田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水利部分完成约91%,溢洪道改造主体工程已完工,基础设施部分完成约84.4%,完成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计划7月底前全面完工。
三是大力夯实水利基础设施。乐平市塘西联圩除险加固、魁杨涝区治理、昌江浮梁县段(兴田乡)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分别完成主体工程进度80%、50%、95%。浮梁县鹅湖虎鹅灌区、寿安山田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基本完成。全面完成水毁修复,分解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3批共4225万元,全面完成482个水利工程水毁项目。乐平市申请地方专项债2.3亿元,用于2022年乐安河“6.21”特大洪水后圩堤复口、截渗加固、水库除险和排涝泵站等灾后重建和水毁修复工作,投入今年汛期使用。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81亿元,受益人口达9.6万人,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763.47万元。
四是扎实推进水库移民工作。我市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共计5502万元,其中直补资金为1795.32万元,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为3706.68万元。项目批复总数为235个,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个数131个,完工项目31个,全市项目开工率为55.74%,完工率为13.19%。
(三)坚决深化水利行业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勘验“四个一批”改革、“审管执信”改革、“一网通办”改革“四个创一流改革”,制定印发《景德镇市水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水利行业“首违轻微不罚”、“超时默许制”等工作机制,全力深化水利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全市累计办结水事违法案件5起,罚款1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90余万元。
二是坚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社会节水护水蔚然成风。全力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的联合现场考评,我市被正式命名为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是我省第一个获得此荣誉的设区市。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昌江区、乐平市顺利通过长江委复核,至此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实现全覆盖。
三是坚持河湖长制工作争先。以建设幸福河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全面见效。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刘锋签发《关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令》,拟定《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大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针对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反映涉河问题,下发督办函4份,正逐一进行整改。
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全市76座矿山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业主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对1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一稿制审批制度,累计审批1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接受36个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报备。
(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开展党建水平提升攻坚年行动和创建“四强”党支部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5次、研讨交流3次,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体学习以及通过“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自学,局主要领导学习强国总积分排名第一,局领导总积分均位居前列,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10名干部职工总积分超过7万分,切实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顺利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发展预备党员2名,局领导赴各挂点联系党支部指导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认真开展政治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态化开展“线上纪法微课堂”学习活动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3年下半年,市水利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美好需求,久久为功、持续奋斗,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新征程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是筑牢水旱灾害防御防线。我市于6月25日0时起正式进入后汛期,面对可能出现的阶段性干旱,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按照“一库一策”原则,科学精准调度浯溪口、共产主义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严格落实水资源协调联动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做好蓄水防旱工作,确保下半年我市城乡居民用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做好水工程防洪调度、山洪灾害防御、超汛限水库安全度汛、各类水工程巡查防守和有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强化与气象、水文和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降雨趋势,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二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调度,重点推进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昌江浮梁县(蛟潭段)整治工程等8个纳入全省水利领域基础设施攻坚行动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玉田水库扩建、黄泥头防洪排涝等重大工程。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强化运行管理,构建合理的运行管护模式。
三是推进争资立项再上新台阶。全力推进乐平水利枢纽前期工作,抓好“十四五”国家规划中期调整纳规入库和可研批复等任务,力争2023年9月顺利开工。突出抓好南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水利、发改等部门对接,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级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工程建设。
四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水计量监管,完善非居民超计划超定额累计加价管理。严格用水强度控制,加强对重点用水户和特殊用水户监督管理。加强节水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爱水、惜水、节水行动。
五是抓好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完善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积极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村申报工作。完成乐平市磻溪河河湖健康评价任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生态清洁性小流域建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水土保持动态监管。
六是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任务。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稳步推进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持续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水利监督、优化水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