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物检疫管理活动,方便人民群众申报动物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地址及申报检疫流程。
一、申报点地址: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检疫范围及检疫对象:参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中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动物疫病。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
请广大群众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动物防疫及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申报检疫。欢迎广大群众对动物检疫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钟瑞辉,联系方式:18107987012,监督电话:0798-833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