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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农水建提字〔2023〕1号 签发:徐海美
关于对《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总第28号)的答复
刘江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及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关于出台用于集体经济土地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内容中提到乡村振兴是当前乡村工作一项重要课题,而发展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一环就是村里要有村集体用地,需要上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一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用地政策,同时加强监管机制。由于此项工作不是农业农村水利局的职能范围之内,我局尽快将您提的议案交给区人大选任联办交予相关部门办理。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