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新农发﹝2024﹞2号
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
有效推进2024年全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2024年全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建设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昌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
推进2024年全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发〔2024〕1号)、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24〕1号)、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2024年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农字〔2024〕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联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为抓手,强化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市场思维和互联网思维,推动全区乡村建设与农业产业、乡村旅游、文化康养、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互融共促,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为奋力打造魅力昌江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全区实施13个村点整治建设,其中省级村点6个,县级自建村点7个;创建美丽宜居村庄2个、美丽农户庭院260个。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争创“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县。按照《全省“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以昌景黄高铁路线(昌江段)、206国道为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四融一共”(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精品示范村庄建设。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做大做强蔗糖、粉皮、油茶、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
(二)宜居村庄整治建设。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围绕2025年全面完成宜居不迁并村庄整治建设总目标,省级村点只能用于未整治村庄,每个村庄安排1个省级村点,规模较大村庄增补自建村点,全力推进“七整一管护”。25户以下宜居村庄可安排自建村点,开展必要的、群众急需的整治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三线”整治试点。聚焦景区周边、乡村旅游线、特色产业区域等,结合“四融一共”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由点及面消除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违规搭挂现象开展农村“三线”整治试点;深入推进庭院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村庄清洁行动等,开展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引导群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美丽宜居示范创建。聚焦“八带头”重点任务,积极创建全省美丽宜居示范县。开展美丽示范乡镇、村、农户庭院创建。对照“五化”“五优”“五美”标准,突出地域特色,创建一批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和庭院,争取申创一批全国美丽宜居村庄。
(四)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行乡镇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物业进乡村”第三方专业管护等模式,落实落细“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采取调度推动、督查搅动、通报促动等举措,推进村庄环境管护常态化;加强“万村码上通”平台运维管理。加大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完善管护队伍日常管理、投诉问题联动受理、工作绩效评估奖惩等机制,积极推动涉农信息化平台设施共用、数据共享,丰富数字场景应用,整合党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治理等功能进入平台,持续提升平台效能。
(五)“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积极培育星级乡宿。引导农民、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闲置房屋自主经营乡宿,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开展乡宿经营。充分摸排现有民宿数量和规模,引导发展势头好、空间大的民宿参与省级星级评定。在村庄整治工作中,建设村点分配可适当向成熟的民宿区域倾斜;规范乡宿发展。定期开展乡村民宿安全、污水排放检查,要求存在隐患问题整乡村民宿整改;加强乡宿从业人才培育。积极参加省级休闲乡村民宿从业人员培训,自行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加快培育乡村民宿经营管理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把各方资源汇聚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上来。践行“整县运营、系统乡建”理念,统筹谋划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运营治理,促进乡村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抓紧完成“应编类”村庄规划编制,积极推行“通则式”规划管控,分类推进整治建设。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动改造提升,强化产业支撑,吸引要素汇聚,增强辐射和带动能力。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推动保护利用,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保护整体风貌、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遗产遗迹,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
(三)强化科学定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握布点主动性,不得将村点指标分配了之,要严格按照村庄自主申请、乡镇申报、县级初选把关、市级审核汇总、省备案的程序进行申报。
(四)强化投入保障。县级是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从2024年开始,每个省级村点按省市县3:2:5比例筹集30万元补助资金,每个自建村点由县本级筹集不少于20万元补助资金,每个行政村按市县乡1:3:1比例筹集5万元管护补助资金。
(五)强化农民主体。要深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规划乡村建设,严格管控“门墙亭廊栏”,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在地企业、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群众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的先进事迹,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