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总表(引用)
十、财拨总表(引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区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企业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认定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制定区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机关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办法,开展全市人社公共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对全区各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考核评价。
(十四)负责全区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五)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六)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能。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办公地址为瓷都大道836号(区政府大楼四楼)。下设机构:昌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昌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昌江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昌江区劳动监察局
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人员100人,其中事业35人,行政9人,临时工38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996.28万元,较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2.69%,主要是压降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2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按资金性质:2022年预算安排99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拨款996.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按功能科目:2022年预算安排996.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36%,较上年减少6.89万元,下降0.73%,主要是压降一般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7.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74%,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6.89%,主要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较上年减少22.38万元,下降43.64%,主要是科目调整。
按经济分类分:2022年预算安排996.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71%,较上年增加44.11万元,增长7.73%,主要是伙食费及人员调整;商品服务支出51.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6%,较上年减少1.66万元,下降3.13%,主要是压降一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69%,较上年增加1.54万元,增长29.06%,主要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项目支出323.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2.45%,较上年减少71.49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压降一般性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996.28万元,较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2.69%,主要是压降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单位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的公用经费为51.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6%,较上年减少1.66万元,下降3.13%,主要是压降一般性支出。其中包括办公费10.4万元;印刷费2.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3.95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7.8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7.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计划采购106.6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出国处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7.85万元,较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9.03%,主要是预计2022年各类检查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进行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进行公车改革。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反映昌江区劳动监察局事务支出。
4、就业管理事务:反映昌江区就业局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8、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所需资金缺口的补助。
14、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财政部门安排的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住房公积金:反映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