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社部门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狠抓部署,取得了目标任务阶段性胜利、重点工作创新突破的好成绩,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稳固发展,人事人才工作统筹推进
(一)发展人才工作。为贯彻落实扶持高层次人才的政策精神,积极配合省市开展一系列人才选拔申报工作。其中享受市政府津贴1人,获市级百千万人才荣誉3人。今年高级职称首次采用网上申报评选的方式,且工艺美术、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职称均经由区里逐层申报,大大方便了群众,简化了流程,审核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11人,审批初级职称40人。
(二)“一村一品”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级“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景财农【2018】13号)文件要求,于11月23日积极配合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凭证资料方式,分别对我区三个市级“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做了专项督查,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良好。
(三)正常办理各类增资及退休审批。完成各类增资2352人次;办理干部职工退休58人。
(四)做好公开招聘工作。2018年考录公务员5人,事业单位招聘5人,“三支一扶”招募4人,教师招聘66人(其中招聘教师30人,特岗36人)。
二、多措并举,大力促进就业服务工作
(一)主要成效
2018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365人,占年目标120%;城镇就业率保持96.8%;举办招聘会5场,发放宣传资料9000份, 参加招聘企业110家,提供岗位累计6000个,参加活动人数累计45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600余人;全区技能培训299人;工业园区定向培训192人;家政培训129人。
申请各项补贴的“4050”就业人员530人;失业保险已完成任务数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600人;小额贷款4400万元;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415人,占年目标120%,其中省内转移1690人,占年目标120%;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720人,占年目标120%。
(二)主要措施
1、大力扶持就业扶贫。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全局的首要工作来抓,开展走访普查工作,摸清本辖区内贫困劳动力的对象底数,紧紧围绕他们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扶贫方案。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6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310人;认定扶贫车间6个,带动56个贫困人员就业;在丽阳、鱼山镇举办3场扶贫专场招聘会以及1场贫困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2、强化服务搭建就业平台。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的就业帮扶工作,依托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劳动保障平台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为我区普通高校应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帮扶其尽快实现就业。同时深入企业详细调查企业人员在岗情况和缺工情况,积极筹集就业岗位,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秋季招聘活动”、“工业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创业贷款宣传日”、“扶贫日”等活动,不定期地将招聘信息送到每个村、每个社区和每个服务对象的家中。
3、“小贷”绿色通道克服创业瓶颈。针对小额贷款发放规模小、手续繁、额度少的状况,坚持“能放则放、能宽则宽”的原则,将小额贷款发放范围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农民进城创业者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根据经营项目、担保人情况、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确定具体贷款额度。对符合小额贷款发放条件的自主创业贷款人员,提供全额贴息。
三、服务为民,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底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8796人,退休人数19234人。全年养老保险费收入总额3.79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47亿万元,实际征缴8226万元,争取失地农民配套资金5000万元。拨付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4.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00人,全年收缴工伤保险费5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万元,基金结余43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30人,退休人数840人;全年收缴养老保险费3404万元,拨付退休养老金3904万元,发放率100%。
城乡居民参保16364人,征缴保费162.55万元,平均缴费水平232元,完成全年民生指标103%,享受待遇8.28万人,发放养老金882万元,平均待遇水平106.52元,待遇发放率100%,被征地农民A类21168人,发放养老金1674.39万元。核查重复领取待遇人员32人,追回重复领取资金5.38万元,终止死亡冒领154人,月减少发放1.6万元。
(二)主要措施
1、巩固银行代扣代缴。继2017年全面实施城乡参保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以来,2018年扩大战果,查遗补漏。从2018年1月进行银行批量代扣以来,已成功代扣7072人,扣除因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因素,代扣率99%以上,完成续保率98.6%,个人缴费基金收入162万余元。完成全区被征地农民参保审核,2018年共有1000余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2、严抓待遇资格认证。我区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于6月1日正式启动。此次认证对所有2018年5月前已经领取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人员,共计7923人,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此次认证工作共清理重复参保32人、死亡冒领人员440人终止发放养老金,多领部分予以追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证人员315人,暂停发放养老金。
3、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对区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员进行精准识别,做好系统比对,对592名贫困人员进行参保,保费由政府代缴,其中对3人已到龄的进行一次性补缴,使其顺利领取养老金,此次共代缴6.07万元。
4、全力配合征缴交接。2019年是社保征收制度改革之年,我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加强费源普查。充分利用内部信息比对和开展重点费源调查,掌握本地区参保人数,缴费金额,深挖社保费征收潜力,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欠费管理。重点对历年来欠费单位和个人进行清查分类,将不同类型欠费记载清楚,防止费款流失。三是加强征缴政策依据管理。为做好与税务部门的对接,加快推进税务部门征收工作,积极配合提供各类征收政策文件依据共计20多项。
5、注重宣传引导。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开展宣传。印制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答》、《昌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和《教你使用社会保障卡》等共3万余份,将制度问答发到每个居民家中,确保每户家庭有一份《制度问答》。让每个居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熟悉政策,引导全区城乡居民踊跃参保。3月1日—4月1日,我区组织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道、村干部和保障员上门上户发放宣传材料,对群众进行政策讲解。
四、用足措施,积极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一)基金征缴情况
1、职工医保:参续保21553人,基金统征收入257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关、破、改、改制企业)收入2000万。
2、生育保险:参续保5964人,基金征缴98万元。
3、城乡居民:2018年参续保96057人,基金征缴1850万元。 中央财政配套资金2827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53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469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到账。
4、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支出住院5400万元,门诊统筹支出为5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支出住院2100万元,门诊统筹支出为892万元。生育保险支出为43万元。
(二)具体措施
1、简化报销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在确保医保资金运行安全的同时,适当简化报销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报销的时间。
2、加强宣传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在医保大厅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所、都设立医保基金公示栏,将参合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情况,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住院时间、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补偿金额,以及医保有关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严格公示,每月公示一次。印发了一万份《致全区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通报我区几年来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及工作情况,并公开承诺年底前一定将参合城乡居民及职工的报销费用兑现。
3、完善相关制度,实行责任追究。针对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扎实,办事效率不高等现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经办人员行为,対于做事拖沓,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转岗,待岗直至除名处分。根据《社会保险法》,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对于存在骗取医保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除收缴所骗取医保资金外,还将处以双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4、加强时实监督,确保资料真实。落实稽查科职责,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针对我区1951名扶贫对象,我局从全员参保、待遇提升和一站式服务三个方面,做到一是完善医保报销系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录入系统中,实现人员全覆盖;二是在医保待遇上对扶贫对象实施:“一降低、两提高、三取消”优惠政策;三取消是对扶贫对象取消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
我区建档立卡人员报销2003人次,总金额634.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407.79万元,大病保险报偿33.09万元,商业补充保险报偿49.24万元,医疗救助35.53万元,政府兜底总金额50.28万元,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累计总额为58.35万元,贫困人口个人自付比例为9.2%。
五、重拳出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8年已受理各类投诉案件51件,其中,信访局转办案件3件,“12345”市政府为民热线转办案件7件,网上投诉案件6件,群众投诉案件35件,处理突发事件4起,共涉及拖欠工资金额约614万元,涉及群众人数约490人,目前已落实解决49件,举报投诉结案率96.08%,无投诉人员因拖欠工资而产生的重复上访事件。对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接受举报不推诿,案件查处不拖拉,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杜绝出现行政不作为的现象。
六、改进作风,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局将作风行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区人社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人社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各岗位人员行为,强化全员遵章守纪意识,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用制度管入、按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机制。
按照“精减、优化、高效”的原则,对现行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公共服务事项23项,行政权力事项116项,清理、校核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9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证明材料5种;“一次不跑”事项5条和“只跑一次”事项15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7条。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就业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不扎实;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高;创业创新与扩大就业的联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各项优惠政策不能完全落实。
2、一是养老金支付风险大;二是民营企业、个体参保缴费能力弱,负担大,加之缴费基数逐年递增,断保现象日益增多;三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区社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3、居民参保积极性依然较低,参保扩面进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