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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打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8-00949 发布时间: 2018-03-15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社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阳光服务”、“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民生工程任务和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2017工作总结

(一)以服务发展为根本,稳步发展人事人才工作

1、助力司法改革。做好法、检两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工资套改工作,核定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法检两院2017年3-12月绩效考核奖金总量178.5万元。

2、正常办理各类增资及退休审批。完成各类增资1639人次;办理干部职工退休55人。

3、做好公开招聘工作。2017年考录公务员2人,事业单位招聘8人,三支一扶招募5人,转岗教师招考30人。  

4、办理档案转移12人次,办理档案查阅、材料归档等各项服务310多人次。

5、申报了一家市级“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顺利完成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认定工作,认定初级职称44人,推荐申报中级职称5人,高级职称16人。

(二)以充分就业为目标,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1、各项目标全面完成。2017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645人,占年目标130%;城镇就业率保持96.6%;举办招聘会3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 参加招聘企业105家,提供岗位累计6500个,参加活动人数累计32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760余人。“4050”人员就业人数500人,占年目标100%。全区创业培训640人,占年目标112%;工业园区定向培训120人,占年目标100%;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255人,占年目标159%;电商培训280人,占年目标100%。全区失业保险征缴55.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600人。全区小额贷款4507万元,占年目标104%。全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610人,占年目标130%,其中省内转移1825人,占年目标130%;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780人,占年目标130%。

2、加大力度落实就业扶贫。制定了《昌江区人社局2017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景昌人社字〔2017〕12号)。开展走访普查工作,摸清本辖区内贫困劳动力的对象底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65个;为有技能需求的对象进行集中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349人;认定扶贫车间8个,带动111个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小额贷款带动贫困人员创业3人,发放金额共计18万元;印制就业政策宣传手册和宣传单3000余份,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现场广泛发放,在徐湾村、丰田村开展了两场扶贫专场招聘会。

3、摸清家底为就业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我区积极开展一网五点工作的建设,建立健全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失业动态、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动态台帐和网络体系,为政府决策做好提供基础数据参考。目前我区报告期末跨省劳务输出总人数9293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2610人。

4、“小贷”绿色通道克服创业瓶颈。针对小额贷款发放规模小、手续繁、额度少的状况,坚持“能放则放、能宽则宽”的原则,将小额贷款发放范围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农民进城创业者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根据经营项目、担保人情况、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确定具体贷款额度。对符合小额贷款发放条件的自主创业贷款人员,区财政一律提供全额财政贴息。

(三)以扩面提质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1、各项参保完成情况。截止2017年12月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5185人, 其中在职16999人,退休人数 18186人。1--12月收缴养老保险费1.3亿元,中央转移支付 21472万元。拨付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 4080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920人,退休人数794 人,收缴养老保险费 1823万元,支出养老金2287万元。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人数21445人,其中:企业在职8646人,退休9863人;机关事业在职2177人,退休 759人。1—12月收缴医疗保险费4010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460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398人,收缴居民医疗保险费 280万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1306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102人,收缴工伤保险费36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113人,收缴生育保险费80万元,支出生育保险待遇55万元。

2、城乡参保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印发了《昌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实施方案》,并对各人社所所长及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了保费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2016年12月我局与景德镇农商银行签订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书》,委托农商行批量办理银行卡。截止1月底,我区有7210人领取了银行卡并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同意银行代扣保费。从2017年2月进行银行批量代扣以来,已成功代扣6805人,扣除因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因素,代扣率95.8%,完成续保率96.3%,个人缴费基金收入162万余元。完成全区被征地农民参保审核,2017年共有1322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我区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于6月1日正式启动。此次认证对象为昌江区(含珠山区竟成镇被征地农民A类)所有2017年5月前已经领取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人员,共计9178人,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此次认证工作共清理重复参保7人、死亡冒领人员316人终止发放养老金,多领部分予以追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证人员645人,暂停发放养老金。

4、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全面落实。对626名贫困人员进行参保,保费由政府代缴,其中对5人已到龄的进行一次性补缴,使其顺利领取养老金,此次共代缴6.47万元。

5、全面铺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印发了《昌江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昌府办字〔2017〕98号),成立了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全民参保登记部署会和培训会,向政府争取了10万元的专项经费,为入户调查提供了资金保障。下发了《关于开展昌江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的通知》(景昌人社字〔2017〕32号)文件,对各乡镇街道调查进展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印制了大量的宣传资料进门入户发放。截止12月10日,我区实际完成入户调查94086人,完成率97.8%。

(四)以转型发展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民医疗保障

1、稳固新农合参合。2017年,全区65761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96.2%。随着国家财政补助标准逐年增加以及参合农民缴费标准适当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630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50元,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142万元。截至目前,新农合基金实际到位374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114.9万元,目前市、区级资金正在配套中。2017年,已有11832人次参合农民获得新农合住院补偿,住院总费用6782.89万元,住院补偿金额2932.9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36173人(次),补偿金共为308.69.1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

2、主抓健康扶贫。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把扶贫攻坚中的健康扶贫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据统计,我区2273名扶贫对象中我们从全员参保、待遇提升和一站式服务三个方面,全力以赴做好健康扶贫攻坚工作。一是利用完善的新农合报销系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录入系统中,实现人员全覆盖。二是在医保待遇上对扶贫对象实施:“一降低、两提高、三取消”优惠政策,一降低即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两提高即对扶贫对象提高慢性病门诊封顶线(I类由1.5万元提高10万元,II类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5000元)和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三取消是对扶贫对象取消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分别按75%和70%报销。在四道保障线完成补偿报销后区政府预先拿出200万资金用于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费用90%兜底,直接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截止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救助人员2704人次,累计救助资金453.63万元。

3、加强时实监督。监督工作坚持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区农医局工作人员经常到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资金的补偿、服务合同的履行和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去年省审计我区定点医疗机构整改中追缴新农合资金177.48万,居民医保资金14.43万元,并全部追缴到基金专户。

(五)以依法调整为手段,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2017年元月份至今已受理各类投诉案件45件,其中,信访局转办案件2件,“12345”市政府为民热线转办案件14件,群众投诉案件29件,处理突发事件1起,共涉及拖欠工资金额约450万元,涉及群众人数约300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案件1起,目前已落实解决44件,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7.77%,无投诉人员因拖欠工资而产生的重复上访事件。对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接受举报不推诿,案件查处不拖拉,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杜绝出现行政不作为的现象。

(六)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征缴目标任务逐年提高,扩面工作艰难,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业主和员工社保法规认识不深,参保意识淡薄。

2、社保全民覆盖的逐步实现以及人口老龄化导致退休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加之国家近几年大幅度调整养老金水平,月发放额不断增大,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发放工作面临巨大危机。

3、社区平台建设滞后,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低。财政还未将社区退管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全面接受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条件尚不具备,社区管理率较低。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区社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5、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的求职意愿与企业的岗位需求不相符的矛盾长期存在。

6、创业创新与扩大就业的联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各项优惠政策不能完全落实。

二、2018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覆征缴工作,巩固参保人员续保和新增参保扩面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要在提高缴费档次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参保质量。增大基金规模,降低支付风险,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互济、保障和福利功能,努力将更多有参保意愿的弱势群体纳入社保范围,争取实现我区城镇养老保险全覆盖。

2、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3、强化监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4、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5、创新培训方式。加大职业培训和电子商务培训力度,要在订单培训、对口培训、岗前、在岗培训上下功夫,探讨培训与就业完美结合的新路子。继续加强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力量的合作,调动全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6、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公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努力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

7、配合省厅信息中心,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联调模拟测试等工作,确保系统在我区上线运行。

8、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的经办管理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完成新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迁移、系统测试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信息系统在我区按时顺利上线。

9、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全面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10、配合市局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统一招标工作。

11、联合公安、人事、工商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介行为和各类欺诈行为。

12、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童工、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继续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逐步建立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减少并逐步杜绝新的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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