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昌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9〕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9〕1号)精神,组建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区人事劳动年度计划、负责对区人事劳动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下达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
(二)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认定、考试和继续教育;组织、指导技术工人培训和考核。
(三)综合管理全区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聘用、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协调处理人事劳动集体争议和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实施劳动监察。
(四)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就业、人才交流、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培育、发展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制订人才流动政策和劳动力管理规划,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审核、工资基金的管理以及奖励基金的核定;指导企事业单位搞好内部分配;办理职工退休退职;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
(六)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区人事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社会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等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属单位:昌江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昌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昌江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主要领导:
局长:吴田兰
副局长:黎莹莹、程杨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平胜广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邵同健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王筱芳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塘坞路二号
电话:0798-8331826
邮编:3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