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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15513 发布时间: 2025-08-20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在本省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门户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企业信息情况见附件表)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8381826

电子信箱:574529426@qq.com

特此公告

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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