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0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第四批1人员符合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条件,准予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
签订企业 |
补贴金额(元) |
1 |
蔡丽文 |
女 |
362330********0908 |
江西联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昌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98-8333482。
昌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