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景德镇市范围公开招聘合同制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计划招聘1名(限男性)。
(二)合同制法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75cm以上,(同等条件下,会驾驶、军人、警校生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间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合同制法警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还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纸质版1张),并填写《昌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警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昌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四、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测
1.资格审查结合报名一并进行,确定考试人选。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
4.考试时间(预计11月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测试成绩参照《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评分标准》计分。
五、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工作表现优秀或合格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1.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属编制外用工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资参照现有编外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4.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月工资中代扣
5.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昌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昌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98-8339135
联系人:方庭
昌江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领取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