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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7-00676 发布时间: 2017-11-08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

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即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数53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8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5.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79.94万元,较上年下降2.62%。

本年预算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79.9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79.9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1.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28万元、项目支出118.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0.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昌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579.94万元,较上年增加18.8%。主要原因:预算编制人员增加5人及工资上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17年预算支出为461.29万元,人员经费为386.7万元,公用经费74.5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反映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景德镇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厉行节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4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第三部分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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