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及组成;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及价格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及价格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及价格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
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二)人员结构;
本单位共有编制41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人,实有19人;行政编制22人,实有20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0人。
(三)部门收支描述,包括当年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 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
本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36.01万元,无专项资金。
(四)部门目标实现情况如:
一年以来,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按照全局动员、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落实经常的原则,把“双创”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一是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对全区38个路段的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宾馆、小浴室及小歌舞厅等“五小”经营单位,牵头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活动,联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各路段商户进行入户督查整治,要求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及文明标志,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联合社区组织入户调查工作。对各路段商户及社区宣传“双创”知识及“五小”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双创”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商户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商户“双创”参与率和满意度,推进我区“五小”市场规范经营。“双创”期间,全区“五小”行业,基本实现“统一办证、统一公益广告、统一体检”。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01台次、人员2156人次,监督户数762余户次。
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市场专项大检查,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车辆35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01户次,确保了日常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开展猪肉销售市场摸排整治。我局及时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积极排查猪肉销售经营户的证章索取情况,保证了猪肉进货来源系合法正规屠宰场。一是组织开展了猪肉市场的排查整顿,对农贸市场、超市的各摊贩储存、流通、销售猪肉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销售“白条肉”的行为。二是向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超市发放了法律知识《告知书》和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要求其规范进货渠道,把好第一道关口。通过调查、摸排整治,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猪肉市场流通安全。三是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的“五毛食品”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情况;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货查验情况、质量安全情况、接触食品的包装、容器的质量安全及卫生情况、现场加工食品的“两超一非”管理情况。检查中共下达了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了食用油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食用油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格检查食用油的进货来源,查验进货合格证明,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合法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要进行重点清查。此次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01余人次,共检查了食用油经营单位51家,为我区的食用油市场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年共抽检70家商户,总计487批次。 其中餐饮环节抽检了32家商户,抽检141批次;生产环节抽检了2家,共计4批次;流通销售环节抽检了40家,共计抽检342批次。不合格13批次。其中生产环节4批次,全部合格;餐饮环节抽检141批次,7批次不合格;流通销售环节抽检342批次,4批次不合格。对于不合格抽检结果,及时立案调查,并跟踪整改结果。
认真开展“双打”工作,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每月积极向市 “双打”小组报送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同时,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双打”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使该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3、以产品制售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行动。4、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专项整治专行动,同时开展社会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积极主动开展专项行动。
2018年我局共接到2起商标侵权投诉,涉及商品:店招商标侵权。一起为“盛辉”商标所有人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投诉景德镇盛达物流有限公司在该公司门头使用“盛辉”字样作为店招。经行政调解已调解成功。一起为景德镇逸品天合陶瓷有限公司投诉陶瓷城香江东六街13号经营户使用“昌南御瓷”作为店招,涉嫌侵犯该公司“昌南”商标,经调查陶瓷城香江东六街13号经营户接手该店时未更换含有“昌南御瓷”的店招。该经营户已主动拆除含有“昌南御瓷”的店招。两起投诉均已调解成功。
节假日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超市5家,在“惠乐家”超市一楼外包的烟酒柜台查扣涉嫌假冒“五粮液”白酒三瓶,已立案处罚。
我局积极与各方协调,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全程技术指导,对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先行改造和重点规范。目前,全区已有152家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机关、学校食堂完成了“洁厨亮灶”工程改造,其中中小学食堂25家,幼儿园食堂89家,中型餐饮店38家。取得了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使餐饮服务企业后厨管理由单一管理变成多重管理,有利于餐饮服务企业规范经营,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窗口当天办结率达到95%以上,以周到的服务赢得了群众和企业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一是牢固树立窗口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实行登记前发放“登记注册明白纸”,完善登记辅导服务,登记后发放“友情提示”等便民措施。二是采取多种方法,增加服务内容,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即倡导“引导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办事指南宣传单等形式,主动辅导业主了解办照程序,熟悉登记要求,及时准备各项登记材料;提供“延时服务”,在办理申请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少业主往返和等候时间;实施“友情服务”,对办理营业执照的业主友情提示其按时年报;做到“即时服务”,对业主的一些紧急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二、评价工作开展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包括评价方法、工作程序
以及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见下表
|
|
|
|
|
|
|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完成情况 |
得分 |
投入(30分 )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本单位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6 |
绩效指标明确性(6分)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本单位绩效已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6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6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数:本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为4人。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为4人。 |
6 |
“三公”经费变动率(6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 |
6 |
重点支出安排率(6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85% |
5 |
过程(10分 )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4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完成率=150%。 |
3 |
预算调整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0%。 |
3 |
支付进度率(3分)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支付进度率=96%。 |
3 |
过程(20分 ) |
预算执行 |
结转结余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结转结余率=5.50%。 |
2 |
结转结余变动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结转结余变动率=105%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13%。 |
1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72%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654%; |
1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本单位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3 |
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本单位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3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本单位已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2 |
基础信息完善性(2分)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
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2 |
过程(10分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4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本单位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且得到有效执行。 |
4 |
资产管理安全性(4分)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本单位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4 |
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2 |
产出(10分) |
职责履行 |
实际完成率(2分)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实际完成率=100%。 |
2 |
完成及时率(2分)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完成及时率=100%。 |
2 |
质量达标率(3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质量达标率=98%。 |
2 |
重点工作办结率(3分)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3 |
效果(20分)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5分)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一年以来,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全局动员、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落实经常的原则,把“双创”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一是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对全区38个路段的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宾馆、小浴室及小歌舞厅等“五小”经营单位,牵头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活动,联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各路段商户进行入户督查整治,要求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及文明标志,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组织“三率一度”入户调查工作。联合市执法支队,成立6个小组对各路段商户宣传“双创”知识及“五小”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双创”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商户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商户“双创”参与率和满意度,推进我区“五小”市场规范经营。“双创”期间,全区“五小”行业,基本实现“统一办证、统一公益广告、统一体检”。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365台次、人员1566人次,监督户数685余户次。 |
5 |
社会效益(5分)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生态效益(5分)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市场专项大检查,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87人次,车辆26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3户次,确保了日常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开展猪肉销售市场摸排整治。我局及时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积极排查猪肉销售经营户的证章索取情况,保证了猪肉进货来源系合法正规屠宰场。一是组织开展了猪肉市场的排查整顿,对农贸市场、超市的各摊贩储存、流通、销售猪肉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销售“白条肉”的行为。二是向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超市发放了法律知识《告知书》和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要求其规范进货渠道,把好第一道关口。通过调查、摸排整治,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猪肉市场流通安全。三是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的“五毛食品”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情况;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货查验情况、质量安全情况、接触食品的包装、容器的质量安全及卫生情况、现场加工食品的“两超一非”管理情况。检查中共下达了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了食用油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食用油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格检查食用油的进货来源,查验进货合格证明,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合法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要进行重点清查。此次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26余人次,共检查了食用油经营单位49家,为我区的食用油市场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年共抽检食品市场主体数59户,抽检286个批次,其中生产加工环节4批次,食品销售环节225批次,餐饮服务环节57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8批次,都已立案处罚,并跟踪整改结果。 |
5 | |
四、存在的问题
1、实际公用经费支出比预算安排公用经费多。
2、政府采购超预算。
3、预算完成率比率较大。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1、单位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节约开支。
2、后期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3、根据年初预算,做好收支计划,加大预算执行的力度,并根据单位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投向。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