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药品零售企业规定的内容,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0798-8500298 传真:0798-8500298
通讯地址:昌江区河西十八渡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333000 电子邮件:cjfda@163.com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附件:昌江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公示
企业名称 |
昌江区国信同心大药房 |
法定代表人 |
聂莲芳 |
企业负责人 |
蔡国平 |
质量负责人 |
万俊 |
经营方式 |
零售 |
级别 |
二级 |
经营范围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国信御城15栋10号店面 |
仓库地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