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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文件】《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行业规范经营的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3381 发布时间: 2024-06-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行业规范经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128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行业规范经营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作为重要产业来抓,依托文化资源优势,旅游经济快速恢复、旅游设施不断完善、融合发展取得突破,打造了魅力彰显的宜游瓷都。千年瓷都景德镇成为网红旅游城市之一,旅游住宿消费市场供需两旺,但部分旅游住宿经营主体在价格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规范行为,特别是旅游高峰期间房价普遍大幅上涨,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对市场秩序和城市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规范我市旅游住宿消费市场,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目标意义

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规范价格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舒心出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维护网红旅游城市形象,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三、领导小组

成立市旅游住宿行业规范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晓云  副市长

副组长: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晨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董军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郝世宽  市发改委主任

方胜平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程卫东  市民政局局长

张文帮  市住建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盛璟晶  市文旅局局长

朱菁华  市卫健委主任

    市政数局局长

温群茂  市税务局局长

王谷峰  市消防救援支队队长

    乐平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汉坤  浮梁县人民政府县长

伊文斌  昌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珠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秦烨明  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朝博  昌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盛旺喜  黑猫集团行政总召集人

熊洪华  陶文旅集团总经理

胡景平  国控集团总经理

乐先锋  城投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邱晨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向来景游客发送旅游欢迎语、投诉举报途径的温馨提示短信。在全市媒体平台开辟旅游住宿业规范经营专题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对经营主体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提高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强对旅游住宿产品的广泛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诚信、有体验、有品位的旅游住宿产品。及时关注并正确处置与我市旅游住宿相关的社会舆情。及时整理和公布依法办结的涉旅违法典型案件,加强典型旅游执法案件宣传。(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数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提升服务质量

鼓励和引导旅游住宿经营主体不断改善住宿软硬件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到质价相符。积极组织经营主体参与等级评定,引导旅游住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打造精品住宿、特色餐饮等文旅品牌。加强对旅游住宿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接待服务技能和水平,做到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全市住宿行业的信息要素,并加强旅游住宿信息服务,及时发布住宿的数量、位置分布、停车场、交通路线等信息,缓解游客出行压力。盘活现有可利用的国有资产、合理布局新增房源、引进名牌酒店民宿,有序解决供需矛盾。(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属企业)

(三)成立住宿行业协会

成立景德镇市住宿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订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和价格自律准则等,指导经营主体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合理制定价格。在旅游高峰期,引导行业自律,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加强会员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诚信意识。(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规范价格管理

1.积极向省政府争取出台相关临时价格干预等政策,保持重要时间阶段住宿价格平稳有序。倡导国资酒店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包括房间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布价格信息,禁止虚假打折、虚假优惠、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住宿产品供给。(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属企业)

2.督促旅游住宿经营主体合理定价,建立价格监测分析机制,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对异常波动和异常定价行为及时预警和处置,防止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发生。对部分旅游住宿经营主体在网络平台标示价格虚高的情况开展不间断网络监测,促使房价涨幅控制在合理水平。高效处理旅游住宿方面的举报投诉,做好数据分析统计,建立月度专报制度、协调办理制度。(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推进联合监管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联合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加强经营资质、价格、消防、卫生、纳税、入住登记、食品安全、房屋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监管,规范旅游住宿经营行为。就问题突出的旅游住宿经营主体,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实行部门联合约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高效的联动办案工作机制。对旅游住宿经营主体、代理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实施同步监管。(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信用监管

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依法维护旅游住宿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开展诚信经营单位、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中国等活动,建立红黑榜并定期进行公示。对信用良好的旅游住宿经营主体予以激励;对信用不良的旅游住宿经营主体进行信用提醒、约谈。(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旅游住宿正面事迹和曝光反面案例,监测和处置网络涉及旅游住宿舆情。编写旅游欢迎语、投诉举报途径的温馨提示短信内容。在全市媒体平台开辟旅游住宿业规范经营专题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市发改委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分析机制,争取相关临时价格干预等政策。强化对旅游住宿的信用监管,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落实住宿价格、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酒店用品质量及第三方网络订房平台的监管。

市商务局负责行业管理,牵头成立景德镇市住宿行业协会,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文旅局负责及时预判旅游高峰,发布旅游指引,参与指导旅游住宿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公布涉旅违法典型案件,参与成立景德镇市住宿行业协会,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公安局负责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核发、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监管消防安全,依法依规进行消防行政许可,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卫健委负责监管旅游住宿行业的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场所卫生等,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税务局负责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依法纳税,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住建局负责旅游住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参与联合执法监管旅游住宿经营主体。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成立景德镇市住宿行业协会。

市政数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高效处置12345热线中心交办的旅游住宿投诉举报,做好数据分析统计,建立月度专报制度、协调办理制度。向来景游客发送全市旅游欢迎语、投诉举报的温馨提示短信。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搭建本辖区工作组织架构及开展对应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住宿相关信息,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参加并服从市级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安排。

市属企业负责督促所属国资旅游住宿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全市服务质量和价格政策要求等。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旅游住宿价格管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跟、联络人员专项干。

二是积极作为、强化监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和领导小组的部署,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酒店和民宿实行分级分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落实效果。

三是完善机制、常态长效。各相关单位在规范价格管理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协调沟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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