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24302 发布时间: 2024-1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的细化和补充,旨在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更加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以下是对该《条例》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传统消费领域,存在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预付式消费侵权等问题;在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滥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优势地位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形多发,如“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虚假营销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为了聚焦突出问题,根据《消保法》制定《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二、主要亮点

1.  细化经营者义务:《条例》详细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包括商品质量保证、服务标准、信息披露、售后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  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条例》强化了对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措施,可能涉及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损害赔偿机制等内容。

3.  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条例》加强了对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以及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构建:《条例》强调了建立一个由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

5.  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条例》注重源头和解,要求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同时,加强行政调解,首次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意调解的,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

6.  强化预付费经营者义务:《条例》从设立“书面合同”的义务、强化“按约履行”的义务、明确“事中告知”的义务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以规范预付式消费。

7.  平台管理与营销行为规范:《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并规范营销行为,特别是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应履行相应义务。

8.  个人信息保护:针对App过度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9. 新型消费问题规定:《条例》对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如禁止“刷单炒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进一步保障“无理由退货”等。

10. 消费者协会的监督职能:《条例》明确消费者协会的监督职能越来越明确,监督手段越来越丰富,不仅可以宣传教育、调解投诉、提起公益诉讼,还可以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投诉信息公示、对投诉商品提请鉴定、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等监督活动。

三、总结和展望

《条例》的实施将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将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好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消费维权职责、消协组织公益职责,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体系。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