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江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江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昌江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江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地方性有关规范文件的草拟工作,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2.拟定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等。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刑事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协管乡(镇)、街道司法所领导干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3人,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6人。
本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1个股级事业单位(昌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辖6个基层司法所。
第二部分 昌江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5.0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65.0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2018年收入的预算安排增长了3.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5.0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0万元;项目支出31.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71万元,其他支出12.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165.05万元,较上年增长3.89%。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38.57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昌江区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20.6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1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
租赁费0.6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9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没有安排这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没有安排这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不需要进行绩效目标预算评价。
第三部分 昌江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1)
附件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