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司法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昌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昌财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对本局2018年以来的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监督检查,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及组成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区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正式版本。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报送备案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工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乡(镇)、街道司法所领导干部。
9.承办区委和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司法局按三定方案由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综合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安置帮教工作)、法治综合股(审查督查股)五个内设机构组成。
(二)人员结构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6人,临时人员12人。
(三)部门收支描述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8.87 万元,决算数为 26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9.39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0.92万元,决算数为 23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0万元,决算数为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1万元,决算数为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7%。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4万元,决算数为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和区财政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执行专项管理分配制度和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行政绩效管理要求,进行研究设计,理顺和细化资金管理流程,将每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程序化管理和控制。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如:得分情况(或档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节能降耗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和绩效情况等见下表。
附件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 司法局.xls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2018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为全区的经济及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围绕打造法治有序的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昌江建设
一是抓好“七五”普法,以点带面促进全民学法。制定并出台《2018年全区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协同区人大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及举行首次领导干部就职前宪法宣誓活动2次,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13场次,让青少年获得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为青少年明辨是非、远离暴力、约束不良行为奠定基础;开展企业和经营者法治宣传培训1次,提高企业依法创业和守法经营的法律素质。二是抓好“法律六进”,有效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32场次,乡镇“法律大集”26场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宣传袋12000余份,受教育人群近万人,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得到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三是抓好形式载体,扩大普法教育宣传效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利用法律颁布实施日等节点,开展“四法一党章二条例”以及反邪教、安全生产等主题宣传活动13场次,建立了法治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根本大法全力进行法律宣传教育。12月4日,昌江区“12·4”国家宪法日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宣传活动在人民公园举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部门等22家在现场以法治宣传图片展览、普及宪法知识、赠送各种法律读本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宣讲宪法精神和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据统计,现场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参加现场活动,共展出各类法治宣传展板22块,悬挂宣传条幅4条,赠送宪法、禁毒、扫黑除恶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书籍上万册。四是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普通“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居)为基本单元,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和农村普法工作的作用。
2.围绕打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狠抓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拓宽领域,扩大调解覆盖面。目前我区现共有两镇两街道两乡,有村级调委会35个,居民调委会36个,乡镇街道6个调委会,人员总数298人,其中村调委会195人,居委会调委会64人,乡镇29人,街道10人。截至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不稳定因素211起,调解211起,涉及当事人331人,调解成功211起,涉及金额184.55万元,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100%。二是进一步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将触角延伸至各个角落,广泛吸收高素质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进一步改善和优化队伍的综合素质结构;在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创建行业性、区域性和行政接边地区的联系调解组织的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有一道人民调解防范调处工作屏障。
3.围绕打造安全保障的发展环境,有效管理特殊群体
一是加强规范,有序推进日常教育。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等工作,着重推进社区矫正入矫工作,强化服刑人员身份转变意识。截至目前,全区今年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63人,其中累计解矫68人,在册112人,接送刑满释放对象111人,五年以来在册安置帮教对象517人。对这支较大特殊人群,我局坚持把加强他们的管理教育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二是强化领导,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保障机制。在区乡两级成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村(居)设立了工作站(同属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在年初下发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三是严格核实,抓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释放前衔接工作,确保信息核查率100%。创新接送机制,由我局矫正股专人集中接送。四是帮教并举,加强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管理。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集中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设立重大纠纷攻坚组等,整合司法行政内部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每月进行谈话、教育、疏导,进一步了解其近期工作、生活及家庭情况,切实做到情况的了解及掌握。组织开展社矫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的文件,教育社矫对象牢记法律法规,坚决不涉黑、不涉恶,预防刑释解教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远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针对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和收监案例教育学习活动。
4.围绕打造诚信守法的发展环境,做优法律服务工程
一是强化律师服务管理。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调动辖区内律师积极性,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提升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完善城乡法律服务体系并且开展宣传法律法规活动。二是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制定了接待登记、首问首办、绿色通道等十项便民制度;指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常态化开展“法律精准扶贫”等系列活动。年初以来,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2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118件,刑事法律援助4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200件。
5.围绕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区关于“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学习计划和内容;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学”为基础,以“做”为关键,以“改”为重点;订购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资料,充实学习内容;以“书记讲党课”为载体,从局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到党员干部轮流讲,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创新学习方式,开辟司法局“微党课”微信端口,扩大了学习教育覆盖面。二是严格执行“两个规定”内容。召开“两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议,严格要求,确保全体干部领会、吃透“规定”精神;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1.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在经费支出过程中经济功能精确度有待提高。
2.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未能具体对相关制度细化,未能突出财务精细化管理要求。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使用经济功能精确度。做到以下两点: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厉行节约,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并严格执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