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总表(引用)
十、财拨总表(引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地方性有关规范文件的草拟工作,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2.拟定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等。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刑事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协管乡(镇)、街道司法所领导干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9人,在职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49.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349.4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49.48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7.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项目支出51.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4.7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349.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292.7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45.21万元。其中:
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租赁费0.6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66.9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安排相关预算
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