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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20-05366 发布时间: 2020-06-16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在推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
    1、抓好“七五”普法,推进普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年初,区普法办下发了《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任务,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各自的计划,为全区“七五”普法考核验收打牢基础。区普法办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求以各类执层分解任务,制定了各自的计划,为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法机关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系统、各行业的职能、人才、资源优势,自觉承担普法责任,确保今年普法目标全部实现。
    2、坚持宣传引导,抓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开展以“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月、”“精准法律服务质效年”等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4月23日,我局举办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培训班,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以及所属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我局各基层司法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重点,组织辖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解读、法律释义、以案释法等活动,全区共计106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5月26日上午,昌江区司法局联合吕蒙乡司法所组织开展了“精准法律服务质效年”暨“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集中宣传活动,并邀请全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村(居)委会等社会公众参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活动。今年上半年,我局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册30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册1500余份,举办了10场普法宣传活动,并通过电子屏幕、专题展板播放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群众展开互动,有效调动了全区社会各方群众广泛参与到学法用法守法的活动中来,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3、加快推进依法治区,构建法治政府建设
    上半年,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时,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相关要求,成立昌江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二)固本强基,做实基层基础
    1、强化基层基础,加快提档升级
    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区六个基层司法所在外观设计、功能设置、职能整合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提升。目前,5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各司法所承担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2、发扬“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5件,涉及当事人122人,涉及金额153.24万元,其中化解疑难复杂纠纷4件、一般矛盾纠纷71起。丽阳司法所“多调联动”工作模式已在全区司法系统推广。
   3、严管特殊人群,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在矫人数110人,解矫总数33人。1-6月接送刑满释放人员40人,其中监狱29人,看守所11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局多次召开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专题部署工作会,组织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传达司法部、省厅以及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员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真正做到一人不漏、一项不少、一项不错。各基层司法所,24小时保持电话、微信畅通,随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当前刑释人员安帮工作,落实帮扶措施,主动与公安、社区衔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风险防控,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三)创新机制,提升法援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努力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1-6月昌江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80件,诉讼案件25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17件,非诉案件55件,总受援人数80人。共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其中来电320人次,来访280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事项,均做到耐心细致答复,群众满意度4星以上评价达90%。
    (四)坚守底线,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建立政府合同审查制度,对政府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管理进行严格把关,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过程。同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拟出台的区政府文件名义作出的行政文书2份,对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征询意见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并反馈意见,共2份。
   (五)深化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以落实区委、政府法律顾问和部门法律顾问为主,区法制办、各部门法制股(室)工作人员为辅的专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库,为区四套班子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计9件,房屋征收案件8件,信息公开案件1件。区行政复议中心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立案件受理的案件8件经审理,维持8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1、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位置,疫情以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体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社会大局基本平稳,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献计出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时收集整理公开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视察武汉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材料,印发给全体党员供学习,并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微信群等开展线上交流研讨。
    2、坚决扛起防疫责任担当
    根据职责定位,我局并不处在疫情防控最前沿,但全体党员同志主动进位,义无反顾,在非常时期展现出共产党员的应有担当。疫情以来,大家积极响应区委向全区党员发出到疫情防控一线去的号召,深入驻点所居住社区参加志愿活动,协助开展人员防控监测、消毒排查、车辆管控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累计捐款2960元。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上半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存在着差距。同时,工作中还存在困难和不足:如基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开展受限,法治宣传受众面还需要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社区矫正人员增速加快,而矫正工作队伍人员变动快,专业化不强,法律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将围绕司法行政改革主线,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固本强基、创新争优,全力推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广泛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综合运用调解、仲裁等手段,为区委、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审查环节、监督环节、复议应诉环节等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绝大多数"精准普法;运用新媒体,深化“互联网+普法”模式;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打造规模化法治文化阵地;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三是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四是全力抓实特殊人群管控。继续推行手机与手环定位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和依托警示教育、法治教育、红色教育、劳动教育的“多元教育工作模式,确保特殊人群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
    五是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的积极性,健全完善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服务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关,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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