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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基层工作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19354 发布时间: 2021-04-17

2021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建设魅力昌江,做靓瓷都门户,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中实现新跨越”做出新贡献。

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院校”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2、着力建设一批具有我区特色的调解工作室。围绕“一村一品、一居一品”要求建好特色调解室,如“名辉调解室”等示范调解窗口,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影响力。

3、抓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工作。适时开展检查、督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资金配套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的保障水平。

4、推广“枫桥经验”的先进经验,聘用社会专业热心人士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进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工作。

5、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六有”要求,即:“有工作场所和调解室、有印章、有标识和调解微章、有工作程序制度、有调解队伍、有调解案卷和统计台账”的要求推进各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并已全部完成

6、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按照“属地培训为主、分级培训为辅”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调解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区司法局适时举办一期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培训面达100%。

二、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按照全省“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进“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让更多的司法所达到“五好司法所”的标准。不断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坚持以司法所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资源,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2、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制度建设,使之达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转灵活的司法所。要实行所务公开,每个所要做到“六上墙”,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相片、职务上墙,职责上墙,工作职能上墙,工作纪律上墙,服务承诺上墙,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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