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为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
(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党组专题研究学习教育环节阶段计划,制定了学习计划表;学习上级有关政法教育动员部署会的重要精神,制定局政治轮训计划;并参加市委、区委组织的廉政教育报告会暨教育警示会,派员参加“旁听庭审”。我局还邀请区纪委常委、区监委戚丽莲同志重点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主要内容,组织局全员开展两次警示教育,参加全区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报告会,并深入荷塘乡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在教育整顿期间,为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先后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应知应会理论测试,验收阶段性学习成果。按照上级考试要求,于5月25日上午组织全局40名干警参与了“江西省应知应会测试”,考试成绩均合格。
二是深入查纠整改,层层压实责任。自查自纠全覆盖。教育引导全局40名干警先后两次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13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填写《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专题自查事项报告表》。顽瘴痼疾细排查。坚持开门搞整顿,召开了3次教育整顿座谈会,及时公布更新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举报电话。人人签订“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问题梳理重整改。共梳理出局“六大顽瘴痼疾”及突出问题共15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为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我局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工作会议”,成立了安保维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开展了集中点验、爱党爱国教育,唱红歌等系列活动,坚持日报告制度,七一前后安全稳定无事故发生。
三是全面总结提升,巩固教整成效。在“恒”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局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有机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主席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引领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深”上下功夫。聚焦问题不足,在认识上再深入、在任务上再明确、在谋划上再全面、在机制上再完善、在督导上再发力,夯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果,以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推动教育整顿工作不断走实走深。在“转”上下功夫。继续在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等方面下功夫,清仓见底,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有效衔接、有序落实,将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
(二)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有序开展。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开局之年。年初昌普法办印发了《202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使普法工作在全区得以迅速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层层分解任务,制定了各自的计划,确保全区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宣讲活动。依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学习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服务大局普法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为宣传契机,结合“法律六进”,区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共举办了18场普法宣传活动,惠及群众2000人次,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民法典50问》等普法宣传手册3000余份。
三是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求以各类执法机关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系统、各行业的职能、人才、资源优势,自觉承担普法教育责任,各部门配备专职普法人员;各镇配备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同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网络宣传、张贴标语、电视专栏、宣传展板等形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春节前,昌普法办印发了《致全区广大“法律明白人”的一封信》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有条件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政府部门网站等多渠道大力宣传。区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立即行动,号召全区广大“法律明白人”再次行动起来,深入65个村(社区)宣传发放刑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单页10000份,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 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接送刑满释放人员共计40人,一是严格做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释放前衔接工作。为确保信息核查率100%,矫正股安排专人每天上网查看,确保不出任何差错,一经发现有信息核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司法所进行查询,并及时向监所反馈;二是确保信息衔接率100%、反馈率100%。除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外,其他司法所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由我局矫正股专人接送,安置帮教率100%,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无缝对接,无家可归、无亲可投的“二无”人员和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的“三假”人员过渡性安置率达100%。并且我局于今年4月给鱼山、吕蒙司法所分别配备了一套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真正解决了服刑人员家属会见难、会见远问题。通过远程视频会见,今年以来预约会见次数达到120次,实际会见112批次249人,有利地提升了帮教质量和帮教效率。
2、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社矫人员38人,其中累计解矫36人,在册98人(新枫司法所24人、西郊司法所30人,丽阳司法所11人,鱼山司法所23人,吕蒙司法所10人,荷塘司法所0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94人,被裁定假释的1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18岁以下的0人;18岁至29岁的23人,30岁至39岁17人,40岁至49岁的25人,50岁至59人24人,60岁以上的9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依法依规,狠抓落实。截至目前,矫正股接受区内外法院和监狱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28件,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于新增入矫人员,严把材料交接、审核关,确认无误后,录入基本信息,并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要求各司法所建立工作档案,建档率100%;对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严格逐级审批,依法办理;另外,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严把建账关。二是严格标准,齐抓共管。按照省厅部署,局矫正股及各司法所对社矫对象严管严控,所有矫正对象进行移动手机定位,对违反《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并下达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定位手环。同时,不定期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安排专人利用重点时段、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等时机,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突击性集中点验,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社矫工作成效明显。对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严格逐级审批,依法办理。三是常态化管理,突出重点。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省厅、市局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组织全员认真学习,狠抓落实,针对重点节日、重要时段、重点人员实行管控,摸排隐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以及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
(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基层基础。以创建“五好司法所”为目标,以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根据司法所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指导司法所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墙。全区6个司法所均达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健全调解网络。目前有村级调委会33个,社区调委会30个,乡镇街道调委会6个。同时,加强调解队伍,配备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高的调解员。全区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77人,签订专职人民调解员协议,并在公示上墙。基本做到了“苗头问题早消化,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预防,矛盾纠纷早处理”。真正将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吕蒙乡官庄村与市政协委员、景德镇市诚信法律服务所主任张鹏合作,成立了“市政协委员调解室”,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我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5起;今年,景德镇市昌江区西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江西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新枫街道韭菜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吴锦芝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群众法律维权意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2021年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强力推进全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月31日,我中心联合昌江区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西郊街道汪王庙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游走字幕、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进行普法宣传;5月14日,我中心米玉丰律师在新枫街道汽车站社区,向社区老年群众深入浅出地解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即时解答。
二是大力践行公共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加大法律服务辐射范围。进园区入企业。3月5日,丽阳司法所联合昌江区总工会进入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展“普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并解答法律问题;5月上旬,吕蒙司法所联合安监站到辖区各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解答法律问题。进乡村入农户。各司法所联合普法志愿者进入乡镇各村各户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发放《民法典》《土地法》相关宣传手册以及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进社区入小区。3月24日,西郊街道司所法携手妇联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森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反家庭暴力”为主题联合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讲活动,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坚持利用法律服务平台,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手段。我区运用“三台融合平台”、法律援助热线(0798-8331514)等多种手段及时录入和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通过线上平台、电话热线以及现场解答300多次相结合的形式,更好地为辖区内公民进行法律服务,利用线上平台增强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联系,达到信息畅通的目的。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合法权益。上半年昌江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60件,诉讼案件25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其中指派案件4件),民事案件17件,非诉案件35件,总受援人数180余人。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上半年全区共解答法律咨询300人次,其中来电100人次,来访200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六)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推动依法治区责任落实。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罗文军主持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中共景德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昌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昌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感满意度”主题实践的意见》《昌江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更好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区委依法治区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主题实践领导小组,主题实践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评。
二是稳步推进我区依法执政。推动依法治区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转发《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严格按照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审查。要求各单位在《江西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认领,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将实行证明承诺制的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成立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利用法治宣传日,为群众讲解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上半年,全区行政应诉案件11件,征收案件10件,信息公开案件1件,5件胜诉已结案,其他案件还在审理中,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要求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上半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已达100%。
三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动态调整后共有23 家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发起9个检查计划,生成9件检查任务,3个检查结果,各执法部门正在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存在着差距。。一是基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开展受限。二是法治宣传受众面还需要扩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还不够。在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方面活动开展力度还不够,惠及群众范围还不够广,办实事的成效有待提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法治昌江建设,不断创造条件推进法律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尤其是法务云平台建设,打通区、乡“实体+虚拟”、“ 网络+平台”的全新高速公路网。制定实施我区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运用法治昌江微信群等平台继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使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围绕九类特色司法所创新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司法所争优创特活动,刷新司法所建设达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业务能力。
(三)完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一是完善多调对接、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拓展调解工作渠道,依法依规协调和处理群众诉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度。三是重点抓好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大纠纷调处力度,争取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夯实基础;五是继续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推广村、居规范化调解室的建设工作,根据各地情况继续建好不同形式、具有特色的调解室,形成我区特色,打造人民调解这第一道防线上的化解矛盾的工作亮点。
(四)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依托法律服务职能,结合昌江区司法局相关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力度,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在法律方面的揪心事、烦心事;二是深入推进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重点开展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三是强化外引内联,整合全区法律援助,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渠道,重点关注农民工以及退伍军人等的用法需求,切实降低向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
(五)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帮教形式多样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无缝对接的特色亮点。加大实施对安置帮教“四个核心率”的保障措施。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要在继续开展“五集中”和“五个一”活动上下功夫,严明程序,依法依规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电子手环、人脸识别仪、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理,坚持报到登记制度,各司法所在接收刑释人员报到和解矫宣告后,及时将帮教对象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公安机关备案。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机关上下班制度、工作纪律等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