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贯彻实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魅力新昌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2、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关键少数”的领导责任,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推进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今年,鲇鱼山镇、区财政局等乡镇、部门负责人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现场述法,区委主要领导点评并指导。
3、切实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采取会前学法、举办法治讲座、集中教育培训、自学自修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各类法治培训、讲座30余场(次)。
4、加强法治建设督促考核。立足昌江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全区综合绩效评估中的分值占比,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5、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推动作用,跟进做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申报昌江区“打造化解金融纠纷新模式 助力提升昌江营商软实力”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坚持以打造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为突破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府院联动对接,打造化解金融纠纷新模式,积极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恪守职权法定原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围绕“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爽心暖心”目标要求,全方位打造“畅快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区“赣服通”注册率47.54%,居全市前列,“赣服通”上线事项共计207项,其中公共服务事项145项,审批事项62项;推行异地通办,其中承接国家级事项数140项、省级事项数253项、全市通办事项数373项,梳理区级异地通办事项数837项,并完成事项的办事指南。
2、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广权责清单工作落实,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将权责清单进行统一公示公开,全区已认领权责清单事项主项667项,子项1091项,按需下放“审批权”,明确下沉了政务事项87项,梳理出55项帮代办事项延伸至村(社区)“延伸办”,推行村(社区)免费帮办代办。
3、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步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双随机监管类型数在检查实施清单总数中占比为100%,“双随机”联合检查数在“双随机”监管类型数中占比29.17%,居全市前列;全区全力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工作。召开了工作推进会、部署会,及时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全力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 》和《关于做好“企业安静期”制度及“掌上执法监督”微信小程序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印发《致全区企业家的一封信》24000余份,提升“企业安静期”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推广行政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入驻小程序,全区行政执法单位23家,335名执法人员已经完成注册,18003家活跃市场主体完成入驻“掌上执法监督”小程序。全面落实“首违轻微免罚”制度。全区12家单位涉及“首违轻微免罚”行政权力事项,明确了202项具体的免罚情形,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案件47起,市场主体因此受益。
4、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依法有序开展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社区管控、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景人员12万多人次,其中集中隔离2100余人次,推进场所码的应用,定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和抽采工作,组织了70支应急志愿者工作队伍,并多次对医务人员、志愿者开展防控专题培训。
(三)规范决策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决策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昌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程序,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加强决策效能化建设。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2年,区政府4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包括招商引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有7项涉法议题,如鱼丽路口环境改造、项目部拟征收土地等的议案和实施,均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全区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单位均已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2年度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均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重大瑕疵、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没有依据的坚决不予制发,严禁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夹杂部门利益、创设行政权力、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备案制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法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将规范性文件文本、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说明、制定依据等材料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备案。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对计划生育内容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已将相关结果及时上报。
(五)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考核指标,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相关机制,4个乡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放乡镇行政执法权限58项。举办了全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执法人员34人受训,有效解决乡镇综合执法的难点、盲区,确保我区行政执法畅通。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编制《昌江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今年以来,全区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事项665件,各相关单位均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示,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一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整治范围企业301家,其中全面开展对标梳理完善制度的有65家;开展宣传活动10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现场执法1135人次、下达执法文书127份、实施行政处罚8次,责令停产停业1家,曝光违法行为4起,行政处罚金额5万余元;二是全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容缺受理”制度,简化“个转企”流程,推广“一照通办”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申请延续、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和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首次申办实施告知承诺制,做到先发证后核查,对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户实施审批改备案,做到备案即经营。全区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全年任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10件,已办结1326件,办结率94.04%,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4件,罚没共计45.79万元;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稳妥有序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指导监督、医疗市场规范工作。今年以来,打击无证行医“黑诊所”1家,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00余份。收缴其医疗器械68件(套),对9家医疗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76万元,行政警告7家。
(六)构建制约协调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全面完成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打造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矩阵。建立政府信息发布源头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内容发布。积极参与申报江西省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试点,对照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指标,开展鲇鱼山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工作。今年以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0余条,政府公报5期,在线访谈活动29期。
2、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区政府坚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归类办结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和政协提案69份,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
3、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以来,行政复议受理14件,已办结13件。针对区政府涉诉案件,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涉及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机制,做到了有诉必应,积极应诉。
(七)运用法治方式,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全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到全区各乡镇、村(社区),通过春节“送法下乡”、4.15国家安全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法律进企业、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考法等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着重在疫情防控、农业农村、预防青少年犯罪、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禁毒、食品药品安全、预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1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1000余条,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物权变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强化资源整合,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目前共成立调委会176个,专职调解员185人。2022年度共调解矛盾纠纷346件,调解成功 332件,调解成功率为 95.9%。
3、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第一任务,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为目的,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405件,受援人数6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稳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我区鲇鱼山镇良港村获评全省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有效推动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过去的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离建设“法治昌江”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还不够到位;二是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缺乏创新思维,宣传手段陈旧,针对性与实效性不足;三是社会参与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基层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还不够,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完善。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是“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铺开之年,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创建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任务,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持续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行政案件败诉约谈,全面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领导责任。
(二)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法治昌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厘清审批、监管和处罚的职责边界,制定职责边界清单,更大范围统筹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等四项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估评议,提高执法监督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全区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八五”普法规划全面铺开,全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宣传专业性和影响力。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一村一品”原则,推进乡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力度。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实现政府主导型普法向社会化普法转变。
(七)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全面深化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做强区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强化信访依法治理和诉讼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壮大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全面提升调解能力,进一步激发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新时代法治建设人才支撑。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引导,推动他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实施公职律师培育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法治人员履职能力系统提升培训,健全完善培训、传帮带、法制审核、案件交流研讨等制度,逐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中共昌江区委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