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区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正式版本。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报送备案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工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乡(镇)、街道司法所领导干部。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车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环保、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文件的起草;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编制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器材、基本建设、车辆等购置计划和报表;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定、立项、转报;监督全系统政法专项经费的使用。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表彰奖励、警务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编制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
负责人:周琳
联系电话:0798-8330148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用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区级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昌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公证机构、公证员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区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公职律师办公室组建、管理等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刘灿灿
联系电话:0798-8339315
(三)行政综合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拟定全区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业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负责人:潘萌萌
联系电话:0798-8339315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余欢
联系电话:0798-8338918
(五)法治综合股(审查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义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区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文书和区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建议、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街道)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潘萌萌
联系电话:0798-8339315
三、领导分工
周晓华, 负责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祝荣贵,分管行政、法治综合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工作股、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公职律师、对外宣传、扶贫等工作。
洪古荣,分管政工科、财务、党务等各项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内法规宣传、统战、老干部及群团等工作。
程建群,分管局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安置帮教工作股等各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会、扫黑除恶、综治、信访、双创双修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新风路支路智慧停车场后面卫生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798-833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