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江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报请区政府同意,拟草了《景德镇市昌江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前书面反馈,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潘萌萌 电话:833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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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景德镇市昌江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1).docx
征求意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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