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矫正中心: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两类”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预防、减少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讲安全。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做好2023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实现开局顺利意义重大。各司法所要站在抓安全、保稳定的角度,始终做到放假不放制度,合理安排放假期间的工作,按照不同管理级别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指纹签到以及其他业务办理,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坚决防止脱管、漏管情况发生,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不出事。按照市局要求,基层司法所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走访,通过实地查访、个别谈话、信息化核查等方式,深入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加强风险评估研判,排除隐患。重点突出对经济有纠纷、情感有矛盾、性格有偏激等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疏导化解矛盾,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重点人员要增加报告核查频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等审批制度,防止发生脱管失控,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依法惩处。按照“非必要不进京”的要求,一般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北京。同时,充分发挥手机定位、电话抽查、微信共享实时定位及“心岸”APP对矫正对象进行抽查,对出现越界、报警、离线等问题,要先核查、再处理,按规定给予警告,坚决防止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等情况发生。
三、衔接好。继续做好与监狱、看守所的无缝对接工作,全面掌握人员信息,确保必接必送,确保人员“双列管”措施落实到位。并加强跟踪帮教,对刑释人员进行筛查,了解他们的近况及思想动态,对有重违苗头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点突出“涉黑、涉恶、涉恐、涉暴、涉毒”等重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对有涉法涉诉行为、有矛盾纠纷、有重大家庭变故、有思想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等状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要及时研判,报辖区派出所纳入“双列管”。
四、防控好。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省、市、区疫情防控最新部署,针对春节期间人员密集返乡,容易聚集等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疫情严格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和孕妇等需要特殊保护,减少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五、值守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应急处置机制,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上报,依法妥善处理。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事项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格值班值守,在春节期间,实行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安排专人做好值班工作,每天下午2:30之前通过赣政通向社矫工作群报告安全稳定情况,有事说事,无事报平安。
2023年1月13日